湖南5人結伴漂流2人死亡,景區對其死亡需要承擔責任嗎?
夏季是旅遊高峰期,人比較多,由於天氣比較熱,遊客們喜歡去有水的地方遊玩,不過在遊玩的時候,壹定要註意安全,因為出門玩就是為了開心,如果出現意外就不好了,不過仍然有很多人安全意識不到位,導致悲劇發生。
湖南嶽陽連雲山峽谷漂流就發生了壹起溺亡事件,當時***有5個人結伴去漂流,到達終點以後,其中有2個人擅自脫去救生衣下水遊泳,由於水比較深,這兩人都意外溺亡,那麽景區對其死亡需要承擔責任嗎?當然是要承擔責任,漂流運動本來就很危險,景區應該重視起來,雖然是到達終點後,兩個私自下水遊戲,但是景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景區並沒有派工作人員在終點看護,並沒有對下水人員加以阻攔,是這起事件的主要原因。不是所有人都會遵守規則,即使有禁止遊泳警告牌仍然有人下水,所以景區對遊客看管不利,造成遊客溺亡,必須要承擔責任。
遊客們自己也要有安全意識,什麽地方可以下水,什麽地方不可以下水,要做到心裏有數才對,畢竟不是小孩子了,出去玩漂流就應該遵守規則,聽從工作人員指揮,不能自己擅自行動,救生衣要穿好,不能隨意脫下救生衣,安全防範做到位了,就算是落水也不至於丟掉性命。
小編認為,這起事件雙方都有責任,遊客自以為是擅自下水,景區工作人員監管不到位,這兩方面是導致悲劇發生的源頭。如果論責任大小,還是景區責任最大,景區本來是為了賺錢,現在好了,錢沒賺到還要賠償,景區也面臨被關停。而溺亡這二人家屬知道這件事情後該有多傷心,整個家庭都毀了,實在是令人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