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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圖被判無罪,那麽怎麽處理當時辦案官員

已經展開了對當時辦案人員的調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人員追責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成立調查組,對檢察系統造成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人員展開調查。

追責名單

1、馮誌明 時任呼和浩特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呼格吉勒圖案專案組組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誌明,涉嫌職務犯罪。2014年12月17日,呼格吉勒圖冤案制造者呼市公安局副局長馮誌明被捕。

2、劉旭 時任刑警隊長

3、任俊林、趙月星 時任刑警隊副隊長

4、彭飛 負責此案的檢察官

5、蘇明 壹審的審判長

6、宮靜、呼爾查 壹審代理審判員

7、楊小樹 終審的審判長

8、王智 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

呼格吉勒圖案是指1996年4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年僅18周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壹起奸殺案兇手。案發僅僅61天後,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又稱4·09毛紡廠女廁女屍案)。2005年,被媒體稱為“殺人惡魔”的內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兇手趙誌紅落網。其交代的第壹起殺人案就是4·09毛紡廠女廁女屍案,從而引發媒體和社會的廣泛關註。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再審不進行公開審理。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再審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之後啟動追責程序和國家賠償。12月19日,內蒙古公、檢、法等部門啟動呼格吉勒圖案的追責調查程序。

2014年12月30日,內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李三仁、尚愛雲國家賠償金***計2059621.40元。

2015年1月,中***新華社黨組決定,對在推動呼格吉勒圖案重審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新華社內蒙古分社記者湯計予以表彰,記個人壹等功。

2015年1月23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得到證實: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尚愛雲夫婦已向內蒙古檢察院遞交對辦案人員控告舉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