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金融財經 - 中國註射死刑的條件

中國註射死刑的條件

法律分析:

1、中國的死刑執行分為槍決和註射兩種方式,犯人只能申請被執行方式,至於決定權在法院。

2、現在只有少數的中院具備了執行註射死刑的能力。 其他沒有條件的中院,無論罪犯申不申請都是執行槍決。 所以最主要的還是看原判中院有否能力、條件執行註射。

3、許多中院不願意執行註射的原因在於:執行成本大。執行壹個註射死刑,必須具備專門的執行車或者專用刑場。這些成本都要法院自己消化,所以許多的中院都不願意出這筆錢。 至於註射的針劑。死刑藥劑統壹由最高法提供,執行死刑前所在高院派員到最高院領取死刑執行命令的同時領取註射藥劑。壹份藥劑400元左右。 壹槍不死的,執行法警都會現場補槍之後,由法醫確認死亡了才會交給火葬場的。

4、當然在對壹些比較有名的或者有重大影響力的案件的罪犯執行死刑時通常會選擇註射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四十八條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