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金融財經 - 368萬天價過路費責任在誰?

368萬天價過路費責任在誰?

對於此案,我也關註了下今日說法,368W的過路費計算其實是個特例,如此之高過路費是由於嚴重超載的那部分導致的,對於正常行駛或者輕微超載的車收費是比較低的,對於超載部分是按照5倍罰款。

超重收費。和超速壹樣,超20%,和超100%罰款是多壹個數量級的。7個月天天兩趟,368w不是沒有可能。

超重的危害:壹輛超過設計負荷100%的汽車行駛壹次,對於路基路面的損害,帶來的不可恢復形變,是要大於1000,10000輛甚至更多設計負荷內車次的。對於壹些橋梁和特殊路段的損害有可能還是毀滅性的。

全國相當比例的設計使用年限15年,20年的等級公路,不是因為氣候,施工,設計這些因素,這些都是可控的,而是因為非法超重,幾年就要修壹次。壹般壹級公路雙向4車道,每公裏路面維修根據材料不同幾十萬到幾百萬。全國有幾十萬公裏,就算是10%壹年修壹次,多少錢大家可以有個數量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