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環境保護局的其他事項
(壹)成都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為市環保局直屬正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行政執法機構,配備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52名,其中: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3名。
(二)市環保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陳琳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孫勤懷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機動車汙染控制監督管理處(市大氣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辦公室)、核與輻射安全管理處、督察處工作。
張軍
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分管規劃與財務處、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環保產業協會、環保產業推進工作。
林建良
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汙染防治處(市水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環境應急與信訪處、環境監察執法支隊工作。
陶宏誌
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政策法規處、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處、環境工程評審中心工作。
張靜
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自然生態與農村環境保護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工作。
翟文生
機關黨委書記
主持機關黨委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人事處、紀檢監察處、環境保護信息中心及工會、扶貧工作。
劉富忠
成都市環保局總工程師
協助局長分管科技標準與對外合作處、環境監測中心站(核輻射監測站、生態所)、城市排水監測站、市環境科學學會工作。
陸 琦
巡視員
協助孫勤懷同誌工作。
朱建平
副巡視員
主持工會工作,協助陶宏誌同誌工作。
趙徐
副巡視員
協助林建良同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