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做門頭廣告牌需要審批嗎
1、需要。法律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章
第十壹條 在城市中設置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等,應當內容健康、外型美觀,並定期維修、油飾或者拆除。大型戶外廣告的設置必須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2、按規定個體戶店門頭廣告牌審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門店營業執照或工商名稱核準字號復印件2份;
②租賃合同復印件2份;
③戶外廣告牌效果圖2份(效果圖需彩色,拍攝時要把門口上下80CM左右的情況都拍下來);
④申請報告(包括設置地點、發布時間、內容、形式、規格、數量;壹式兩份);
⑤產權證復印件2份;
⑥門店方位圖1份。
擴展資料
1、《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章 ?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可處以罰款:
(壹)未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
2、《中華人民***和國廣告法》第三章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設置戶外廣告:
(壹)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誌的;
(二)影響市政公***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誌、消防設施、消防安全標誌使用的;
(三)妨礙生產或者人民生活,損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風景名勝區等的建築控制地帶,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區域設置的。
參考資料:
中國政府網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