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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本溪殺人案回顧:好吃懶做還弒母,結果怎樣?

案件背景

2014年1月12日,遼寧本溪市警方接到本鋼二鐵廠的工人報警稱,其在卸貨時發現壹個編織袋,經打開發現裏面裝有人體殘肢。接警後警方迅速趕往現場進行勘查,發現肢體為人體左、右上肢被裝在運載焦炭的列車上,經屍檢驗證死者為壹名女性。

案發後,警方根據對現場勘查、屍體檢驗、提取痕跡物證和現場調查訪問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初步認定此案是壹起有預謀、有準備的殺人碎屍案件。之後,警方繼續尋找屍體其余部位肢體,於1月13日相繼發現壹只人體左上肢、壹女性頭顱。

經過技術檢驗,證實上肢為男性肢體,通過DNA比對發現男受害人是有三次犯罪前科的楊慶。通過進壹步檢驗,確認女受害人是楊慶的母親李玲。最終,警方鎖定犯罪嫌疑人楊峰(李玲的丈夫)並於1月13日將其抓獲。經審問,楊峰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案發緣由

受害人李玲、楊慶與犯罪嫌疑人楊峰是三口之家,三人均是遼陽市寒嶺鎮人,家住本溪市平山區福金巷。楊峰與李玲兩人生活不富裕,平時靠賣山貨每天僅賺30多元錢,2013年,李玲因體弱病倒在床。兩人的兒子楊慶遊手好閑,有過三次犯罪前科平時靠向父母要錢花天酒地。只要他的父母沒有滿足他花錢的欲望(沒有錢給他),便會對其父母拳打腳踢。

案件經過

2014年1月9日上午,楊慶再次向父母要錢遭到拒絕,將他的父親楊峰趕出家門被迫在火車站熬過壹夜。1月10日上午,楊峰回家後聽到李玲與楊慶發生爭吵便留在院內收拾柴火。

後來,楊峰聽到兩人爭吵的聲音突然停止,待他進屋查看發現其兒子楊慶持刀將他的妻子李玲刺死在床上。楊峰見到妻子被殺死便感到十分惱怒,撿起地上的尖刀將其沒有防備的兒子楊慶紮死。

1月11日,楊峰持斧頭將其兒子楊慶與妻子李玲的屍體肢解,將兩人軀幹等部分埋在自家菜地內。當天晚上,楊峰將兩人剩余的四肢分裝在3個編織袋內,拋向其家門前正在行駛的貨運列車上。次日,楊峰又將兩人的頭部分裝在兩個編織袋內並拋於自家門前鐵路線另壹趟貨運列車上,之後將作案使用的尖刀、斧頭進行清洗後藏匿於家中。

案件結果

2014年1月14日下午,楊峰被警方押回家指認作案現場,並在其家菜地中找到受害人其余部分屍體,後在其家中又找到作案使用的工具。最後,此案經本溪法院進行審理,罪犯楊峰因犯故意殺人案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寫在最後

司馬遷曾說過“父母者,人之本也”。父母對我們有養育之恩,報答和贍養他們是我們應該做的,何況成年後的我們有了做事的行為能力,不“啃老”是起碼的要求,好吃懶做還虐待父母,簡直是可惡至極。同時,此案中父親的行為做了錯誤的示範,應合理地運用法律進行反擊,而非傷人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