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大媽插足別人的婚姻,31歲嬌妻還不如大媽嗎?
很多人會把年齡當作感情的壹個衡量的因素,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有壹些感情的發生往往和年齡沒有關系。31歲的王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她把自己的前男友丁某和丁某現在的老婆喬某告上了法庭,稱喬某是兩人關系的第三者,喬某現在已經52歲了,難道31歲的嬌妻還不如大媽嗎?
事情經過丁某和王女士在壹起的時候,屬於同居關系,因為兩人沒有領證,所以不能被稱為夫妻,但是兩人在同居時間內,王某生下了孩子。隨後丁某就以沒有感情了為借口提出要解除同居關系,王女士答應了丁某的請求,但是在隨後的壹段時間,王女士發現丁某和喬某在他們沒分開前就有不正當的關系,氣不過的王某,將兩人告上了法院。
網友們對這個事件持有不同的看法,有些網友不認可王女士的做法,認為他不應該在沒領結婚證的情況下同居生子,這樣也是對自己不負責。而有些網友的譴責丁某的行為,認為他已經有了孩子,就應該對孩子負起責任。有的人甚至不能理解,為什麽31歲的王某會輸給52歲的喬某。
其實感情中並不能把年齡作為唯壹的衡量因素,兩人能不能在感情上互相給予溫暖,能不能互相關懷,有沒有***同話題,都會成為兩人感情萌生的因素。52歲的喬某,雖然在年齡上比王某年紀大很多,也不如王某年輕漂亮,但她很可能和丁某有更多的話題,更能給予丁某生活上的關懷,王某成為感情上的受害者,顯然是丁某的不負責任造成的,但是感情也無法勉強。
對待感情雙方應該抱有基本的責任感,應該給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背叛和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