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全面開放藥物名冊成功了嗎
香港全面開放藥物名冊已經成功。
香港特區政府12日公布,經修訂的《藥物名冊》已於13日生效,屆時所有藥物均須在香港註冊。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香港特區政府得采取適當措施確保公眾健康。在制定《藥物名冊》時,特區政府充分考慮了香港的藥物監管機構——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藥劑管局)的建議。
發言人指出,在制定《藥物名冊》後,特區政府會與藥劑管局合作,確保所有藥物符合《藥物名冊》所列的註冊要求。根據《藥物名冊》,所有藥物均須在香港註冊,否則不得在香港銷售或使用。
藥劑管局發言人表示,根據《藥物名冊》,新申請的藥物須在香港進行臨床試驗,並獲得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批準,才可進口香港。藥劑管局會根據《藥物名冊》對進口藥物進行審批,以確保公眾的健康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