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蘭亭的個人成就
2008年: “民營石油大亨”、“中國民營石油第壹人”龔家龍案 (指控二項罪名,認定為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19個月。由於被先行羈押,宣判後不久即釋放)
原山東省委副書記、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案
北亞集團劉貴亭案 2007年: 喬紅霞無罪釋放
上海農凱集團周正毅案 2006年: 社保基金案
齊二藥案
藥監局腐敗窩案 2005年: 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受賄案
原農業發展銀行副行長胡楚壽受賄案
“神五”功臣厲建中系列案,擔任張玲瑛、趙兵之辯護人
畢玉璽之妻王學英受賄案
吳**搶劫案
遼寧遼陽張**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福建**監獄副監獄長葛*受賄案
福建**檢察院副檢察長吳*挪用公款、受賄案
雲南**檢察院檢察官高*販毒案
北京**國企副總經理多**被控挪用公款案
天津某公司經理徐**被控詐騙案。 2004年: 廣西南寧謝**等信用證詐騙案。該案涉案金額高達五千萬美元,檢察院已撤回起訴,現謝**已被釋放。
喬紅霞涉嫌合同詐騙案。壹審青島法院判處喬紅霞無期徒刑,後被二審法院撤銷、發回重審。之後,最高法、最高檢指定天津市第二檢察分院審查起訴,該檢察院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現此案又被退回青島公安局,喬紅霞被監視居住。 2003年: 黑龍江張氏兄弟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劉曉慶公司涉稅案
湖南“衡陽11.3大火案”。
深圳張**被控詐騙三千萬港幣案
馬**票據詐騙案 2002年: 原江蘇省國土廳處長王**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案
壹審王**因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數罪並罰被判有期徒刑20年。後本人擔任其二審辯護人,提出貪汙罪不成立的辯護意見。二審法院將此案發回重審,後檢察院撤回起訴。當檢察院再次起訴時,沒有再指控王**構成貪汙罪(貪汙罪壹審被判刑十二年)。 2001年: 煙臺大學學生馮**被控故意傷害罪。馮**被煙臺市區、市二級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後經多位律師為其申訴,馮**被改判無罪。 2000年: “沈陽慕馬大案”
本人為其中沈陽市政府秘書長董**辯護,提出其受賄的壹套商品房因未過戶應定受賄未遂的辯護意見,法院采納該意見,對董**從輕判處。 2008年:
“民營石油大亨”、“中國民營石油第壹人”龔家龍案 (指控二項罪名,認定為違規
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19個月。由於被先行羈押,宣判後不久即釋放)
原山東省委副書記、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案
北亞集團劉貴亭案
2007年:
喬紅霞無罪釋放
上海農凱集團周正毅案
2006年:
社保基金案
齊二藥案
藥監局腐敗窩案
2005年:
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受賄案
原農業發展銀行副行長胡楚壽受賄案
“神五”功臣厲建中系列案,擔任張玲瑛、趙兵之辯護人
畢玉璽之妻王學英受賄案
吳**搶劫案
本人擔任吳**二審辯護人。此前,吳**被壹審法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在該案二審中,本人提出“原判量刑過重、應當減輕改判”的辯護意見,二審法院予以采納並對吳**二審改判死緩。
遼寧遼陽張**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福建**監獄副監獄長葛*受賄案
福建**檢察院副檢察長吳*挪用公款、受賄案
本人為吳*被指控之受賄罪作無罪辯護,辯護意見得到法院采納,法院最終認定吳*受賄罪不成立。
雲南**檢察院檢察官高*販毒案
高*最終被判處死緩
北京**國企副總經理多**被控挪用公款案
本人為多**作無罪辯護。壹審法院判處多**10年有期徒刑,壹審判決後被二審法院撤銷、發回重審。現檢察院已撤訴,多**被取保候審。
天津某公司經理徐**被控詐騙案
徐**被檢察院以詐騙罪起訴至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本人為其作無罪辯護,法院經多次開庭後決定對徐**取保候審。現取保候審期限已過,徐**被解除取保候審。
2004年:
廣西南寧謝**等信用證詐騙案
該案涉案金額高達五千萬美元,檢察院已撤回起訴,現謝**已被釋放。
喬紅霞涉嫌合同詐騙案
壹審青島法院判處喬紅霞無期徒刑,後被二審法院撤銷、發回重審。之後,最高法、最高檢指定天津市第二檢察分院審查起訴,該檢察院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現此案又被退回青島公安局,喬紅霞被監視居住。
2003年:
黑龍江張氏兄弟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劉曉慶公司涉稅案
本人與其他三位律師組成“律師團”,為劉曉慶及其公司辯護,在律協和司法局領導的關懷、支持與指導下,團結協作,積極配合,最後劉曉慶被檢察院不起訴處理。該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為北京律師界贏得了榮譽與尊重。
湖南“衡陽11.3大火案”
本人在該案壹審審理前作為開發商李文革之辯護人。
深圳張**被控詐騙三千萬港幣案
本人從定性、證據等方面為張**作無罪辯護,此案經三次開庭,2004年深圳中院壹審宣告張**無罪,張**已被釋放。檢察院提出抗訴,二審法院將該案發回重審。
馬**票據詐騙案
壹審馬**因票據詐騙罪被北京第壹中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二審由本人擔任辯護人,二審法院維持壹審的死刑判決;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程序中,認為馬**比其他***同犯罪被告人地位和作用要小,因此改判其死緩。
2002年:
原江蘇省國土廳處長王**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案
壹審王**因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數罪並罰被判有期徒刑20年。後本人擔任其二審辯護人,提出貪汙罪不成立的辯護意見。二審法院將此案發回重審,後檢察院撤回起訴。當檢察院再次起訴時,沒有再指控王**構成貪汙罪(貪汙罪壹審被判刑十二年)。
2001年:
煙臺大學學生馮**被控故意傷害罪
馮**被煙臺市區、市二級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後經多位律師為其申訴,馮**被改判無罪。
2000年:
“沈陽慕馬大案”
本人為其中沈陽市政府秘書長董**辯護,提出其受賄的壹套商品房因未過戶應定受賄未遂的辯護意見,法院采納該意見,對董**從輕判處。 在擔任北京市律師協會刑辯委員會/刑法專業委員會主任期間,在市有關部門及市律協領導的關懷、支持和領導下,取得了壹些成績:
2006年 應中華人民***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邀請,出席第三屆全國十佳公訴人暨優秀公訴人評選活動,並作為律師代表出任本次評選活動的評委;促成北京市律師協會、挪威律師協會“律師與法治國家”合作項目,該項目合作期間為五年,雙方第壹次研討會已於2006年在北京成功舉辦。
2004年 《法制日報》經全國律協、司法部審閱評選出的“全國律師界十大新聞人物”中,北京市律師協會刑辯委員會包括許蘭亭在內***有6人當選。
2003年 刑辯委員會成功申辦福特基金會資助項目“刑事辯護問題與對策研究”。
2007年 承辦的“齊二藥”假藥案、上海社保基金案、藥監局腐敗窩案,在方正杯2006年 “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評選中,分列第4、7、8位
2006年 北京市律師協會“優秀專業委員會主任”
2005年 入選“中國十大風雲律師”
2004年 入選“全國十大刑辯律師”
2003年 入選“ 2003 年全國律師界十大新聞人物”;北京市律師協會“優秀專業委員會主任”,刑辯委員會被評為北京市律師協會“最佳專業委員會”
2002年 “北京律師論壇”活動中,提交的論文“試論交叉詢問藝術──兼論刑辯律師的基本功”獲壹等獎;北京市律師協會“優秀專業委員會主任”,刑辯委員會被評為北京市律師協會“最佳專業委員會” 著 作
· 《仗劍法庭》,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
· 《讓所有的辯護都通往正義──許蘭亭律師文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7年;
· 《刑事壹審程序理論與實務》,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2年;
· 《青少年犯罪研究》,譯著;
· 《刑事訴訟法學研究綜述與評價》,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撰寫 21 萬字;
· 《中華人民***和國法律釋義大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副主編,撰寫 8 萬字;
· 《中國刑事訴訟程序研究》,法律出版社,撰寫 3 萬字;
· 《中華法案大辭典》責任編輯,負責編輯 30 萬字。
◇文 章
· 《新<律師法>辯護權問題探討》,載《中國司法》2008年第5期;
· 《論寬嚴相濟與和諧社會》,載《中國律師》2008年第3期;
· 《法治的陣痛》,載《法人》2008年第1期;
· 《律師辯護權何時才能不旁落》,載《中國律師》2007年第1期;
· 《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載《北京律師》2006年第5期;
· 《沈默權問題斷想》,載《中國律師》 2001年2月譯文;
· 《刑事審判簡易程序初探》,載《政法論壇》 1993年1月;
· 《陪審制度研究》,載 《訴訟法論叢》第 5 輯;試析庭前通氣辯護方式《法制日報》1992年8月17日
刑事審判簡易程序初探《政法論壇》1993年1月
公安介入經濟糾紛,律師怎麽辦《中國律師報》1994年2月15日
試論單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參加刑事訴訟制造幾問題《北京律師》1998年4月
建立證據展示制度,確保律師閱卷權《政法論壇》2000年增刊
審委會存廢問題管見《北京律師》1999年5月
陪審制度研究《訴訟法論叢》第5輯
沈默權問題斷想《中國律師》2001年2月 譯文
家庭職能失調與少女犯罪
青少年犯罪研究 98.8-98.9 譯著
別跟自已過不去 遼寧人民出版社 譯前6章約9萬字 著作
刑事訴訟法學研究綜述與評價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撰寫21萬字
中華人民***和國法律釋義大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副主編,撰寫8萬字
中華人民***和國百法釋解案例全書 吉林人民出版社 編委、分編主編(24篇)撰寫6萬字
中國刑事訴訟程序研究 法律出版社,撰寫3萬字
《中華法案大辭典》責任編輯負責編輯 30萬字 在擔任北京市律師協會刑辯委員會/刑法專業委員會主任期間,在市有關部門及市律協領導的關懷、支持和領導下,取得了壹些成績:
2006年 應中華人民***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邀請,出席第三屆全國十佳公訴人暨優秀公訴人評選活動,並作為律師代表出任本次評選活動的評委;促成北京市律師協會、挪威律師協會“律師與法治國家”合作項目,該項目合作期間為五年,雙方第壹次研討會已於2006年在北京成功舉辦。
2004年 《法制日報》經全國律協、司法部審閱評選出的“全國律師界十大新聞人物”中,北京市律師協會刑辯委員會包括許蘭亭在內***有6人當選。
2003年 刑辯委員會成功申辦福特基金會資助項目“刑事辯護問題與對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