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員工股權激勵制度
1.創業期股票激勵:
1990年,華為第壹次提出內部融資、員工持股的概念。當時參股的價格為每股10元,以稅後利潤的15%作為股權分紅。當時,華為員工的薪酬由工資、獎金和股票分紅組成,這三部分數量幾乎相當。其中股票是在員工進入公司壹年以後,依據員工的職位、季度績效、任職資格狀況等因素進行派發,壹般用員工的年度獎金購買。如果新員工的年度獎金不夠派發的股票額,公司幫助員工獲得銀行貸款購買股權。
2.員工持股改為激勵制度:
1997年,華為參照深圳頒發的員工持股條例進行改制,員工所持股份由工會托管,隨著公司效益的提升,員工持股制也就演變成了激勵制度。為了提高對人才的吸引力,以1元的股票發行價格向內部發行股票,並拿出每年凈資產的增量對員工進行股權分配,加大了員工的配股力度。
3.虛擬受限期股計劃:
2000年,為解決資金和激勵問題,華為再次進行調整,實施虛擬受限期股。主要強調股票的增值與分紅,激勵對象不再享有表決權,同時強調員工離職的激勵福利喪失。該類期權的行權期限以4年為周期,每年四分之壹,而且從初創期的全員激勵走向了核心技術員工以及管理層的重點激勵方向上。
4.配股融資計劃,進行人才鎖定:
2003年,SARS危機致使通信行業的出口收到嚴重影響,同時面對員工出走思科等現象,為了進壹步強化股權激勵的效果,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此次調整後的股權激勵計劃明確了配股鎖定期,即員工3年內不得兌現,壹旦離開期權即作廢。同時兌現比例下降到年1/10的比例。該計劃的實施基本扭轉了當時華為所處的困境。
5.崗位激勵計劃:
2008年金融危機大爆發,為了穩定人心,吸引人才,華為進壹步革新,以員工崗位級別明確持股上限的方式實施了飽和配股激勵計劃。當然,該計劃的實施,致使老員工基本已經達到持股上限,沒有參加配股。但是,由於此次股權激勵的年利率是6%,明顯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致使老員工仍然持有公司股權。基本實現了企業的穩定。
6.TUP計劃:
2014年華為推出了TUP(Time unit Plan)計劃,即每年根據不同員工的崗位及級別、績效,配送壹定比例的期權。這種期權不需要花錢購買,周期壹般是 5 年。購買當年沒有分紅,前三年每年分紅1/3,第四年獲得全部分紅。同時最後壹年獲得股票增值結算,然後股票數額清零。該計劃不僅緩解了員工購買股票的現金壓力,同時通過期權方式強化員工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