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發布需要什麽資質?
戶外廣告的發布,必須經由有資質的廣告公司到工商部門辦理審批,個人可以委托廣告公司來工商部門登記。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是本市戶外廣告管理的主管機關,負責組織本市戶外廣告設置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市戶外廣告審批管理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各區、縣市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權限,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戶外廣告設置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本市的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負責本市戶外廣告的登記、內容審查和監督管理。市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負責本市戶外廣告設施的規劃審批和監督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園林、公安交通、市政工程等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權限,依法負責戶外廣告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在本市從事戶外廣告經營的,應當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查,並取得本市戶外廣告經營資格。在本市進行臨時性廣告經營活動,涉及發布戶外廣告的,主辦單位應當經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領取《臨時性廣告經營許可證》後方可發布。 戶外廣告設置的審批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壹)設置戶外廣告的申請者按照審批權限將設置戶外廣告的申報材料提交市戶外廣告審批管理辦公室或者區、縣市政管理部門,由市戶外廣告審批管理辦公室或者區、縣市政管理部門分送規劃、工商行政、市容環境衛生、園林、公安交通、市政工程等管理部門;
(二)規劃、工商行政、市容環境衛生、園林、公安交通、市政工程等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申報材料予以審查,並在自接到申報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送市戶外廣告審批管理辦公室或者區、縣市政管理部門;
(三)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或者區、縣市政管理部門負責定期組織規劃、工商行政、市容環境衛生、園林、公安交通、市政工程等管理部門對申請者提出的設置戶外廣告的申請進行聯合審批,對可以設置戶外廣告的,市戶外廣告審批管理辦公室根據審查意見通知申請者按照規定程序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相應手續。 申請者自批準之日起6個月內未設置戶外廣告的,應當重新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