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金融財經 - 為什麽丙酮是什麽

為什麽丙酮是什麽

[bǐng tóng]

丙酮

丙酮(acetone,CH3COCH3),又名二甲基酮,為最簡單的飽和酮。是壹種無色透明液體,有特殊的辛辣氣味。易溶於水和甲醇、乙醇、乙醚、氯仿、吡啶等有機溶劑。易燃、易揮發,化學性質較活潑。目前世界上丙酮的工業生產以異丙苯法為主。丙酮在工業上主要作為溶劑用於炸藥、塑料、橡膠、纖維、制革、油脂、噴漆等行業中,也可作為合成烯酮、醋酐、碘仿、聚異戊二烯橡膠、甲基丙烯酸甲酯、氯仿、環氧樹脂等物質的重要原料。也常常被不法分子做毒品的原料溴代苯丙酮。

物理性質

外觀與性狀: 無色透明易流動液體,有芳香氣味,極易揮發。[4]?

熔點(℃): -94.6?[4]沸點(℃): 56.5[4]?

相對密度(水=1):0.788[4]?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2.00[4]?

飽和蒸氣壓(kPa):53.32(39.5℃)[4]?

燃燒熱(kJ/mol):1788.7[4]?

臨界溫度(℃):235.5[4]?

臨界壓力(MPa):4.72[4]?

辛醇/水分配系數的對數值:-0.24[4]?

引燃溫度(℃):465[4]?

爆炸下限%(V/V):2.5[4]?

爆炸上限%(V/V):12.8[4]?

溶解性:與水混溶,可混溶於乙醇、乙醚、氯仿、油類、烴類等多數有機溶劑。

化學性質

丙酮球棍模型

丙酮是脂肪族酮類具有代表性的的化合物,具有酮類的典型反應。例如:與亞硫酸氫鈉形成無色結晶的加成物。與氰化氫反應生成丙酮氰醇。在還原劑的作用下生成異丙醇與頻哪酮。丙酮對氧化劑比較穩定。在室溫下不會被硝酸氧化。用酸性高錳酸鉀強氧化劑做氧化劑時,生成乙酸、二氧化碳和水。在堿存在下發生雙分子縮合,生成雙丙酮醇。 2mol丙酮在各種酸性催化劑(鹽酸,氯化鋅或硫酸)存在下生成亞異丙基丙酮,再與1mol丙酮加成,生成佛爾酮(二亞異丙基丙酮)。3mol丙酮在濃硫酸作用下,脫3mol水生成1,3,5-三甲苯。在石灰。醇鈉或氨基鈉存在下,縮合生成異佛爾酮(3,5,5-三甲基-2-環己烯-1-酮) 。在酸或堿存在下,與醛或酮發生縮合反應,生成酮醇、不飽和酮及樹脂狀物質。與苯酚在酸性條件下,縮合成雙酚-A。丙酮的α-氫原子容易被鹵素取代,生成α-鹵代丙酮。與次鹵酸鈉或鹵素的堿溶液作用生成鹵仿。丙酮與Grignard試劑發生加成作用,加成產物水解得到叔醇。丙酮與氨及其衍生物如羥氨、肼、苯肼等也能發生縮合反應。此外,丙酮在500~1000℃時發生裂解,生成乙烯酮。 ?在170~260℃通過矽-鋁催化劑,生成異丁烯和乙醛;300~350℃時生成異丁烯和乙酸等。 不能被銀氨溶液,新制氫氧化銅等弱氧化劑氧化,但可催化加氫生成醇。

危險性概述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主要表現為對中樞神經系統的麻醉作用,出現乏力、惡心、頭痛、頭暈、易激動。重者發生嘔吐、氣急、痙攣,甚至昏迷。對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後,先有口唇、咽喉有燒灼感,後出現口幹、嘔吐、昏迷、酸中毒和酮癥。

慢性影響:長期接觸該品出現眩暈、灼燒感、咽炎、支氣管炎、乏力、易激動等。皮膚長期反復接觸可致皮炎。

燃爆危險:該品極度易燃,具刺激性。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汙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極易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有害燃燒產物:壹氧化碳、二氧化碳。

滅火方法: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所有人員必須馬上撤離。

滅火劑: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幹粉、砂土。用水滅火無效。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汙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

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

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復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註意事項

密閉操作,全面密封。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護眼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還原劑、堿類接觸。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法律法規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1 類低閃點易燃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