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屬於什麽級別
證券時報屬於國家級別的財經媒體。
證券時報是由人民日報社主管主辦的全國性財經證券類日報,也是中國證監會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中國保監會指定披露保險信息、中國銀監會指定披露信托公司信息的報刊。該報以報道證券市場為主,兼顧經濟金融信息,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是中國證監會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政策法規、市場行情等信息的權威媒體,也是中國證券市場主流媒體之壹。作為中國財經媒體中的壹員,證券時報在新聞報道、市場分析、政策解讀等方面具有較高的專業性和權威性。是由人民日報社主管主辦的全國性財經證券類日報,也是中國證監會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中國保監會指定披露保險信息、中國銀監會指定披露信托公司信息的報刊。 證券時報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權威性高:證券時報由人民日報社主管主辦,作為黨和國家的重要輿論工具,具有極高的權威性和影響力。
內容專業、全面:證券時報以報道證券市場為主,兼顧經濟金融信息,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它所發布的信息內容及時、全面、深入,專業性強,能夠為投資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2.貼近市場:證券時報的編輯記者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能夠敏銳地把握市場動態和投資者需求,提供貼近市場的報道和分析。
3.影響力大:作為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中國銀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對市場走勢具有壹定的影響力,對投資者的決策具有壹定的指導作用。
4創新性強:證券時報註重運用新技術、新手段傳播財經信息,以互聯網思維創新發展,提高傳播效果和影響力。
總之,證券時報作為壹家權威性高、內容專業全面、貼近市場、影響力大、創新性強的財經媒體,在報道和分析證券市場動態、提供有價值的信息和建議方面具有顯著優勢。
綜上所述,證券時報屬於國家級別的財經媒體,具有較高的專業性和權威性,是中國財經媒體中的重要壹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規定:“依法設立的報刊可以按照規定披露有關證券市場信息。”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信息。”
《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壹)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二)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三)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四)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五)侵占、挪用基金財產;(六)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七)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八)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