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天車工安全操作規程如下:
1,天車工必須經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凡有心臟病、高血壓、眼、耳病者,不得擔任天車駕駛工作。
2,經專門訓練,考試合格,勞動部門辦證方可操縱。
3,工作前必須按規定正確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4,做好交接班記錄,接班詢問上班設備運行情況,並經過檢查確認與記錄相符合方可接班。
5,檢查鋼絲繩、機械、電氣、制動器、限位、電鈴、潤滑,十大安全裝置等。
6,啟動天車時必須鳴鈴,確認天車和軌道無人工作,方可運行。
7,工作完畢後,關掉緊急開關,將控制器手柄放在零位,切斷總電源,龍門天車工作完畢後,必須拋矛,將鐵鞋塞住大車車輪。
8,上下天車必須走安全通道及安全扶梯,嚴禁亂爬天車。
9,卸車皮,裝料必須聽從地面人員指揮,裝卸在指定位置,嚴禁廢鋼亂堆亂放。
10,吸鐵盤吸料嚴禁從通車道和人行道經過。
11,進料天車用龍門架套掛料罐時必須聽從地面人員指揮,進行慢進點動操作,如無人指揮可拒絕作業。
12,掛好料罐後必須進行負載測試,驗證剎車完好後方可起吊。
13,嚴禁吊著滿料罐停在空中或放在電爐平臺或從設備、人頂上經過。
14,放料罐或穿料罐時,必須與地面作業人員配合協調好,須聽從指揮,點動作業。
15,更換爐體時,吊爐天車須進行全面檢查測試,起吊前進行負載試吊,確認無電氣、機械故障且剎車完好可靠時方可起吊,換爐過程中須聽從起重工的指揮。
16,放鋼天車在吊鋼包前必須對該車進行仔細檢查,發現有異常及時匯報,不得遷就使用。
17,放鋼天車吊滿包鋼水必須在放鋼平車上進行負荷載重檢查試吊,避免剎車盤熱脹冷縮的情況,起吊後在0.5米左右的高度,反復試車多次,確實剎車可靠時,才能正常起吊,如剎車無把握時,嚴禁遷就起吊冒險作業。
18,鋼包澆鋼時,嚴禁天車上下、左右、前後動作,不準吊著鋼水在不平坦地方上升、下降。
19,鋼水需等候澆註時,必須將鋼包松到離地面壹尺以下,禁止停留在高低不平物品上方或空中等待。
20,禁止上層天車推、撞下層天車或下層天車推撞上層天車。
21,天車駕駛內應服從專人指揮,如指揮人員或地面操作人員站立位置不當,在無退路的情況下,可以拒絕操作。
22,吊物不準從人頭和重要設備上越過。
23,除試車以外,不準依賴限位來作停車用。
24,當有人在天車大梁、大車、小車進行檢修時,當班駕駛員應到上面協助監護工作。
25,地面指揮人員違章指揮或多人指揮有誤時應鳴鈴警告,拒絕操作。
26,天車應停靠在指定位置交接班,上下天車必須打開安全門,天車停穩後方可上去。
擴展資料:
故障處理:
1,天車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停車時須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並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監護。
2,天車推移發生故障的天車時,必須上下各方聯系好,征得同意後,打鈴示意,用均勻緩慢的速度推行。
3,故障處理完畢後,檢修天車上遺留下的雜物必須清理,由停電人發出通知後,方可繼續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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