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汽車減震器的行業標準
2.1?減振器應符合本標準要求,並按照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2.2?每個減振器必須作示功試驗,並根據記錄的示功圖檢驗。
2.2.1?試驗規範:按JB 3901—85《汽車筒式減振器臺架試驗方法》的規定。
2.2.2?減震器應豐滿、圓滑,不得有空程、畸形等。
2.2.3?減振器在示功試驗中,不得有漏油和明顯的噪聲等異常現象。
2.5.2?試件油溫從20℃升至100℃時。
2.6.2?經耐久性試驗後,復原阻力與壓縮阻力的允許變化率:
示功圖仍應保持正常,零件不得損壞。
2.7?減振器應定期按JB 3902—85《汽車筒式減振器清潔度限值及測定方法》的規定作清潔度測定。
2.8?減振器外表(除連桿外)漆以TQ6按JB/Z111—74《汽車油漆塗層》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