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寶馬車主打人後續
事件的經過大體是寶馬男(劉海龍,江湖綽號“龍哥”)在紅燈路口因違章行駛剮蹭到電動車男(於海明),於是產生口角,寶馬男先是推搡、毆打電動車男,後來返回車中取出大砍刀,揮向手無寸鐵的電動車男。在二人的爭鬥過程中,寶馬男的看到不小心掉落在地,電動車男撿起刀反擊,最終寶馬男因強求無效死亡。
關於電動車小夥是“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殺人”,社會各界人士吵翻了,各種意見和分析紛至沓來,引發了巨大的爭議。
當然,絕大部分網友都認為是“正當防衛”,像劉海龍這樣的地方惡霸欺壓良善,還攜帶管制刀具的人,真的是死有余辜,不值得同情。我也持有同樣的態度。
關於這傳說中的“龍哥”,我在其他文章中也進行過簡單的分析。36歲就已經5次入獄,刑期高達9年半,可謂是“歷史輝煌”。據傳還經營典當行、貸款等生意,還開啟了寶馬,壹身紋身,估計是有壹定身價的人。依我看,其經濟來源也並非完全幹凈。
關於此案的偵查,昆山市公安機關及其檢查機關也確實是盡心盡力,同時,江蘇省檢察院、最高檢都十分重視,可謂是我國法制的進步,也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嫉惡如仇的美好品質。
當然了,我估計公安機關也有這方面的考慮。假如判定電動車男為“防衛過當”或是“故意殺人”,那麽以後在其他地方在遇到這樣的黑社會人渣,是否只能等著挨打、挨砍呢?如果是那樣的話,估計就要出現更多的人間慘劇了。好人不長命,壞人倒可以橫行無忌了!
畢竟,從那位龍哥的過往的劣跡斑斑和事發時的惡劣表現來看,這樣的人渣對社會真的沒啥貢獻,只會欺負他人。身在江湖,情義沒有學到,只學到了坑蒙拐騙和欺壓良善,可謂是悲哀!
最後,即便是法律判定電動車男為“正當防衛”,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並依法撤案。但是我的擔憂在於,法律也有延伸不到的地方,黑社會的事太過復雜,也希望能夠盡快離開當地,避免被寶馬男的朋友報復。
惡人已死,但凡有自知之明和是非分辨能力的人,即便是龍哥的朋友,也應該尊重服從法律的判定結果,不要再冤冤相報了!希望電動車男及其家人能夠平平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