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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立勇的質疑

在08年的通報中,中央紀委、監察部稱,“山東省濱州市工商局無視中央有關規定,置地震災害給國家所帶來的困難於不顧,置全國人民深切悼念遇難同胞的情感於不顧,組織公款旅遊。嚴重敗壞了黨風政風,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極其惡劣。有關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完全是咎由自取。”

有網友稱,“中央紀委的措辭這麽嚴厲,要嚴肅處理,現在人壹轉身又當了局長,究竟是什麽程序、什麽理由?”

工商局辦公室李主任稱,“邵局長出差,不方便介紹情況”。該局人事政工科壹位負責人稱,“邵局長是處級幹部,省裏管。怎麽調來的,我們管不了”。

山東省工商局宣傳處壹位負責人稱,邵立勇是過了處理期限後調任威海的,“不違反規定”。

5月14日下午,山東省工商局新聞宣傳科負責人就此回應稱,邵立勇的復職程序符合國家幹部任用規定,其六個月的警告處分期已過,復出任職不存在違規現象。

早在08年12月23日,邵立勇就以工商局副局長的身份進入威海市財源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法學專家指出,中國對官員引咎辭職和免職後的復職沒有嚴格的規定,官員的復職同樣應該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