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足球明星的轉會費是如何分配和計算的?
依據博斯曼法案分配和計算
合同期限:俱樂部和球員最長的合同為期5年
1、二十八歲以下球員
二十八歲以下球員(不包括二十八歲)自從簽定合同的當日內合同三年受到保護,之後兩年可隨時接受其它俱樂部的出價,而這時壹旦答應加盟新球隊,那麽新球隊將支付壹個相當於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資作為賠償。
2、二十八歲以上球員
二十八歲(包括)以上球員的相應的保護期為兩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後半年屬於合同結束階段,任何俱樂部只要能夠給出該球員滿意的合同,那該球員將可以在合同最後半年結束之後自由轉會去新的俱樂部而新俱樂部不用支付任何費用給原俱樂部。
3、還有關於歐洲十六歲以下青訓合同
合同只能壹年壹簽,並且可以自由轉會去其它俱樂部,而新俱樂部則要支付給原俱樂部壹筆賠償金,以鼓勵青訓培養。
擴展資料:
轉會費的實際操作:
在球員轉會的過程中通常會涉及三場談判
壹、就是轉會費談判,兩家俱樂部商談轉會的價格。
二、乙俱樂部和球員經紀人商談球員個人的年薪和獎金等待遇問題。
三、乙俱樂部和經紀人商談經紀人的費用。
轉會費中,甲俱樂部壹定會得到大部分(也就是賣家),而剩下的小部分則是由球員和經紀人分得。但具體的比例,這是由四方在談判中約定好的,壹般不會向外界透露。不過通常經紀人的會拿到轉會費的5%-10%作為傭金。
而球員本人會得到四項收入:
1、前東家買斷“忠誠獎金“。
2、據此前合同中擬定的“轉會費分成”條款。
3、肖像權變更的收入。
4、新東家提供的簽字費。
這四項收入中的前三個種收入,都可能直接從球員轉會費中來支付。
除此之外,球員轉會時,他在青少年時期(12-15歲)的球隊會得到轉會費的1%-5%作為青訓培養費,也是FIFA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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