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金融財經 - 5·12宜賓公交車爆燃事件的案件偵查

5·12宜賓公交車爆燃事件的案件偵查

公交公司表示,是有人蓄意縱火導致此事故。

2014年5月12日警方查明“5.12”公交車燃燒事件死者身份。死者躍海,男,漢族,四川省內江市人,生於1963年1月16日。

2014年5月13日,經公安機關初步調查,認定:宜賓“5·12”公交車燃燒事件是人為造成,現場唯壹死者余躍海系縱火犯罪嫌疑人。 證據1:手機

警方從死者腰部提取到壹部手機,機主登記資料為余躍海。

證據2:親屬辨認

經余躍海親屬辨認,死者為余躍海。

證據3:指紋

2007年因壹起傷害案,余躍海被翠屏區公安分局治安拘留15天,並留下十指指紋。通過比對,認定同壹。

證據4:DNA

警方比對了余躍海和其女兒的DNA,認定二人系父女關系。 2014年5月14日下午,宜賓市公安局向媒體通報了宜賓“5·12”公交車燃燒事件案偵情況。相關證據鎖定,警方最終調查排除了其他人員參與***同作案的可能,系余躍海個人實施的極端行為。事發後,宜賓市檢察院派專人從立案、偵查,到破案進行了全程監督。

宜賓市公安局副局長廖方倫回應了“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這壹問題:認定壹個人是否有精神病,是壹個科學、系統的論證過程。初步查明情況顯示,嫌犯縱火前後並無明顯精神病跡象。

余余躍海的朋友介紹,余躍海平時喜歡喝酒,在縱火前的壹段時間曾對朋友表示“自己有病,快要死了”。 四川宜賓警方通報公交縱火案嫌犯余躍海作案過程:縱火者余躍海於2014年5月12日15時55分許,乘坐電三輪離開其住地,手提藍色包裝袋,袋內有裝汽油的白色塑料桶。16時45分許,到達南門橋北橋頭女學街口公交車站,並在此逗留。16時56分許,登上14路公交車中門,手中提有藍色包裝袋。16時58分許,在14路公交車中門處傾倒汽油並用打火機點燃,引發公交車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