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貨代訂艙的流程是怎麽樣的?
訂艙的流程如下
壹:接受貨主詢價
海運詢價:
① 需掌握發貨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線常用的,及貨主常需服務的港口,價格 ;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
③ 需要時應向詢價貨主問明壹些類別信息,如 貨名 ,危險級別等。( 水路危規 )
陸運詢價:(人民幣費用)
① 需掌握各大 主要城市公裏數 和拖箱價格;
② 各港區裝箱價格;
③ 報關費、 商檢、動植檢 收費標準。
不能及時提供的,需請顧客留下電話、姓氏等聯系要素,以便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回復貨主。
二:接單(接受貨主委托)
接受貨主委托後(壹般為傳真件)需明確的重點信息:
船期、件數
箱型、箱量
毛重
體積
各箱型最大體積為:( 長*寬*高 ) 可裝體積, 可裝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註: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噸 ;HC high cubic 高箱 )
付費條款、貨主聯系方法
做箱情況,門到門還是內裝
三:訂艙
繕制委托書(十聯單);
制單時應最大程度保證原始托單的數據正確、相符性,以減少後續過程的頻繁更改。
加蓋公司訂艙章訂艙:需提供訂艙附件的(如船公司價格確認件),應壹並備齊方能去訂艙。
取得配艙回單,摘取船名、航次、提單號信息。
四:做箱
門到門:
填妥裝箱計劃中:做箱時間、船名、航次、關單號、中轉港、目的港、毛重、件數、體積、門點、聯系人、電話等要因,先於截關日(船期前兩天)1~2天排好車班。
內裝:
填妥裝箱計劃中:船期船名航次、關單號、中轉港、目的港、毛重、件數、體積、進艙編號等要因,先於截關日(船期前兩天)1~2天排好車班。
取得兩種做箱方法所得的裝箱單(CLP)
五:報關(有時同時、有時先於做箱)
了解常出口貨物報關所需資料。
① 需商檢
② 需配額
③ 需許可證
④ 需產地證
⑤ 需提供商標授權、商標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區貨值超過$10萬,其他地區超過$50萬,核銷時需提供結匯水單(復印件)
⑦ 需提供商會核價章
填妥船名航次,提單號,對應裝箱單(packing list),發票,所顯示的毛重凈重,件數,包裝種類,金額,體積, 貿易方式, 審核報關單的正確性(單證壹致)。
顯示報關單所在貨物的 “中文品名”,對照 海關編碼 大全,查閱商品編碼,審核兩者是否相符,按編碼確定計量單位,並根據海關所列之監管條件點閱所缺乏報關要件。
備妥報關委托書,報關單,手冊,發票 (原件) ,裝箱單 (原件) , 合同, 核銷單,配艙回單(十聯單第五聯以後)和其他所需資料,於截關前壹天通關。
跟蹤場站收據,確保配載上船。
凡是退關改配的,若其中有下個航次,出運仍然需要,諸如許可證,配額,商檢,動植檢之類的文件資料,退關、改配通知應先於該配置船期壹個星期到達,以便(報運部)順利抽回資料,重新利用。否則只會順延船期,造成麻煩。
六:提單確認和修改
問明顧客“提單”的發放形式:
① 電放: 需顧客提供正本“電放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電放。
② 預借:(經船公司同意)需顧客提供正本“預借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預借。
③ 倒簽 :(經船公司同意) 需顧客提供正本“倒簽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簽。
*此種情況下,多半是簽發HOUSE B/L.
④ 分單:(經船公司同意)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壹票關單拆成多票關單。
⑤ 並單:(經船公司同意)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多票關單合成壹票關單
⑥ 異地放單:(經船公司同意)須經船公司同意,並取得貨主保函和異地接單之聯系人,電話,傳真,公司名,地址等資料方可放單。
依據原始資料,傳真於貨主確認,並根據回傳確立提單正確內容。
七:簽單
查看每張正本提單是否都簽全了證章。
是否需要手簽。
八:航次費用結算
海運費
① 預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陸運費
① 訂艙
② 報關(包括返關之前已經報關的費用)
③ 做箱(內裝/門到門)
④ 其他應考慮的費用:
沖港費/沖關費
商檢、動植檢、提貨費、快遞費、電放、更改
九:提單、發票發放(提單樣本)
貨主自來取件的,需簽收通過EMS和快遞送達的,應在“名址單”,上標明諸如:“提單號”、“發票號”、“核銷單號”、“許可證號”、“配額號"等要素以備日後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