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範文3篇
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1
第壹條 服裝款式與配置
1、保安服配置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蓋帽1頂(含帽徽)、領帶1條,肩章1對,臂章壹副。2、黑色皮鞋自配。
第二條 服裝的使用期限
1、保安員服裝冬季、夏季制服、帽子、領帶、肩章的使用期限均為2年。
2、保安人員對服裝應愛護並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損,應按服裝價格參考標準賠償。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第三條 服裝的制作與尺寸設定標準
保安人員服裝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號為制作標準,除特別情況外,壹般不量身定做。
第四條 保安人員服裝折舊扣減
1、保安人員 入職 後,不收取服裝押金,但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或因工作表現違反公司規定被辭退的,應扣減服裝折舊費用。
2、保安人員入職服務不足6個月的(含6個月), 離職 時扣回全部服裝費的100%;服務滿6個月,不滿24個月的,按服務月數計算減扣服裝折舊費用。超過24個月的,按新發的標準和繼續服務月數計算減扣裝折舊費用。
3、試用期間不符合用人標準被辭退或在工作期間違反護衛管理規定的,亦按上述標準辦理。因公司經營管理發生變化,縮減保安崗辭退人員的,不收取服裝折舊費用,但舊裝應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裝費從保安人員辭職的結算費中扣取。
5、服務時間從試用期入職之日開始計算。
6、服裝折舊費用應由財務部計算結算工資時負責扣減。
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2
壹、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保安制服的領用、發放和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範圍
本規定明確了公司保安制服領用、發放範圍,收費及折舊辦法等。
三、職責
1、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制服的購置、保管和發放。
2、運營管理部負責員工著裝的檢查工作。
3、人力資源部負責制服發放名單的統計核實工作。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1、 保安制服分類:***分冬裝、夏裝、春秋裝和特種裝四種,其中含附件有:帽子1頂,帽徽1枚,內腰帶1條,胸牌(號)1付,套式肩章1付。
(1)冬裝包括:,冬執勤服。
(2)夏裝包括:短制襯、長制襯。
(3)春秋裝包括:春秋押運服。
(4)特種裝包括:個性服務服裝。
2、 保安制服發放範圍
(1)制服發放範圍僅限於公司保安隊員。
(2)新進保安入職培訓後即發放制服。
(3)制服發放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並做好發放記錄臺帳。 3、保安員服裝發放要求
1)新進保安員經培訓合格後按季節發放制服。
2)在職保安員按各類服裝使用年限,到達使用年限後進行新服裝發放。
4、保安制服領用及折舊辦法
冬裝使用年限為四年,夏裝和春秋裝的使用年限為兩年,特種服另外要求。價格以實際購價為準,轉崗、離崗應及時上交制服及標識。
(1) 保安制服因個人原因丟失、損壞等情況無法使用,由本人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經部長簽批,按折舊費由當事人予以賠償,同時綜合管理部核實後可重新發放新制服,並以發放之日計算使用年限。
(2)保安離崗、轉崗,如未及時返還制服和標識或制服和標識丟失者,按原價賠償。
(3)保安離職、轉崗,如及時返還制服,則按制服折舊計算 方法 計算折舊。折舊費由保安個人承擔,從其工資中扣除。
(4)制服折舊計算方法:
1)實習期間內離職的,按原價計算
2)在職不滿半年離職或轉崗,交納制服費用按二分之壹折舊費計算。
3)在職滿半年、不滿壹年離職或轉崗,交納制服費用按三分之壹折舊費計算。
4)在職滿壹年、不滿二年離職或轉崗,交納制服費用按四分之壹折舊費計算。
5)在職滿二年,不承擔折舊費。
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3
壹、保安服裝(以下簡稱?服裝?)是保安員勤務用裝,由公司按本規定統壹配發不得自購或他種形式自備。
二、為了避免和減少因保安員流失所造成的服裝費用損失,服裝費壹律由個人先行支付,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予補發:
(壹)在本公司連續工齡壹年以上、四年以下期間所配發的服裝費,由公司和個人各負擔50%。公司負擔部分自保安員連續工作滿壹年後的第壹個月起,分24個月平均隨月工資補發。
(二)在本公司連續工齡四年以上、七年以下期間所配發的服裝費,由公司負擔70%,個人負擔30%。公司負擔部分自保安員連續工作滿五年後的第壹個月起,分24個月平均隨月工資補發。
(三)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七年以後所配發的服裝費全部由公司承擔,自發放服裝的第二個月起,分24個月平均隨月工資補發。 三、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未滿壹年或者滿壹年後脫離公司的,服裝費全部有個人承擔,公司不予補發。
四、享受公司補發服裝費的保安員脫離公司,公司按本規定第二條規定只補發服裝費至其離職的上壹個月,其余服裝費由個人擔負,配發的服裝也由個人所有。
五、保安胸標和工號不在配裝之列,發放時公司收取押金100元。離職時完好上交公司,押金予以返還。但如有丟失、損壞、殘缺、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不予返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