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叫負面清單管理法?
負面清單是壹個管理模式。
中文名:負面清單管理模式
外文名:Negative list management mode
概念:經濟領域的禁區以清單方式列明
範疇:管理模式
1、域的“黑名單”,列明了企業不能投資的領域和產業。學術上的說法是,凡是針對外資的與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業績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單方式列明。
2、“負面清單”是相對於“正面清單”而言的壹種國際通行的外商投資管理辦法,是壹個國家禁止外資進入或限定外資比例的行業清單,即投資領域的“黑名單”,遵循“法無禁止皆可為”的原則,
其根本內涵在於劃定分出明確禁止外資進入的領域,其余所有領域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國內國外資本以平等的市場主體進入,進行公平、開放的市場競爭,代表協定有《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
(1)、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法理思想。
(2)、準入前的國民待遇。我國探索實行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旨在實行統壹的市場準入制度,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打造內外資壹視同仁的投資環境。
擴展資料:
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內容
2013年9月30日,負面清單公布。清單寫明,新聞機構,圖書、報紙、期刊的出版業務,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業務,目前均屬外商投資的“禁區”。
娛樂場所方面,電影院的建設經營受到限制,須中方控股。廣播電視節目、電影的制作業務,也僅限合作的方式。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公司、電影制作公司、發行公司、院線公司,屬於外資不能進駐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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