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與電動車相撞責任怎麽劃分
壹、自行車與電動車相撞責任怎麽劃分
1、自行車與電動車相撞,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劃分。屬於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無過錯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自行車駕駛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怎麽處理
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處理如下:
1、向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除了適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的少數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數交通事故案件的處理都依賴於公安交管部門。當壹起交通事故發生以後,當事人應當盡可能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交管部門報案。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都造成重傷或者昏迷的,經過的路人也有義務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2、交通管理部門趕赴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理。壹般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壹名交警人員到現場處理,而適用交通事故壹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則至少要有兩名交警進行處理。對於重大,特別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還需其他部門幫忙,比如醫療救護部門。交警趕赴現場後,首先要對現場進行處理,盡快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時對於適用壹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還要進行現場勘查;
3、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管理部門在充分了解事故情況時,並結合收集到的各種證據,客觀、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分清事故當事人各方的事故責任;
4、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為期10天的調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