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罵交警被拘留,可以行政復議嗎
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相關規定:
《行政復議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