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物品擺放規範是什麽?
壹、辦公室物品的擺放以整齊、整潔、有序為主。
二、辦公桌同墻的平行間距為10厘米,文件櫃、掛衣櫥貼墻擺放,臉盆架擺放在門口電器開關下方。
三、掛衣櫥上鉤掛帽子,下鉤掛上衣,衣帽上下垂直掛整齊,頭盔壹律放在掛衣櫥下邊地小櫃內。
四、文件櫃自上而下壹層放文件資料,二層放案卷文書,三層放報紙,四層放取證器材,五層放其他辦公用品。
五、兩個對放的辦公桌中間不得有間距,桌面上除臺歷、電話、茶水杯、常用文件和書籍外(文件、書籍不得超過3本),不得擺放其他物品。
六、臺歷擺放在辦公桌中間,向內依次擺放電話、水杯。文件、書籍擺放在桌子前沿的最內側,與鄰桌的書籍連接擺放。
七、電腦桌上除電腦系統用品外,其它物品不得放在上面。
八、毛巾平展掛在盆架上,與墻平行,笤帚、畚箕放在門後。
九、紙簍放在辦公桌的內側靠墻處,垃圾及時傾倒。
十、窗臺上可適量擺放花盆外,不得擺放其他任何物品。
十壹、下班時,請將辦公椅放在辦公桌下的空間處,椅背貼桌面平行,最後離開辦公室時,須將飲水機、電腦、照明燈關閉,切斷電源。
十二、每周不定期檢查壹次,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壹條壹次扣科室、中隊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