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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的重大案件

廉署成立36年來,調查案件超過7萬件,其中大量經典案例不僅走上熒屏,成為廉署進行公眾反腐倡廉教育的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這些案件多是廉署針對香港不同發展階段社會突出問題的經典之作。

1.葛柏貪汙案

葛柏案為廉政公署成立的導火線。1973年,總警司葛柏被發現擁有的財富多達四百三十多萬港元,懷疑是從貪汙得來。律政司要求葛柏在壹星期內解釋其財富來源,否則就會拘捕他。然而在這段期間,葛柏竟輕易逃離香港到英國,使積聚已久的民怨爆發,連大學生也參與、發起“反貪汙、捉葛柏”的大遊行,要求政府緝捕葛柏歸案。

2.油麻地果欄貪汙案

3.中華巴士貪汙案

4.佳寧集團詐騙案

5.海外信托銀行事件

6.26座問題公屋醜聞

7.香港電話公司貪汙案

8.香港聯合交易所新股上市貪汙案

9.律政高官受賄案

10.1998年世界杯外圍賽打假球案

11.程介南以權謀私案

12.謝霆鋒頂包案

13.李繼雄詐騙案

14.梁錦濠舞弊案

15.梁廣昌詐騙案

16.圓洲角短樁案

17.廉署克星林炳昌、艾勤賢

18.2003年冼錦華高級警司案

於2002年,壹名前毒品調查科高級警司冼錦華接受妓女提供免費性服務,涉及貪汙成份,遭廉署高調拘控,引發警廉沖突,前警務處長曾蔭培公開指責廉署做法不當。警方對廉署發布該案案情的手法公開表示不滿,結果驚動特首董建華介入調停,立法會更傳召兩部門首長出席會議解釋。最後冼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兩年,鋃鐺入獄。於2000年9月,前立法會議員程介南以權謀私,涉及貪汙罪惡,結果被廉政公署拘控,判監18個月,鋃鐺入獄。

19.謝瑞麟案

2005年,廉署以涉嫌向旅行社及其職員提供非法回扣,將在內地開店超過百家的香港珠寶大王謝瑞麟及其任公司重要職務的兒子謝達峰等11人拘捕,通過打擊曾被認為是“灰色地帶”和“潤滑劑”的商業潛規則,廉署使香港商界認識到,沒有“回扣”的商業環境壹樣可以賺到大錢,而且全社會都可因之節省成本。壹些有損消費者利益的商業“潛規則”,比如“回扣”等,曾被認為是經商必不可少的“潤滑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