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金融財經 - 陜西反殺案二審的判決結果是什麽?

陜西反殺案二審的判決結果是什麽?

陜西反殺案起源於2017年12月10日,王浪和朋友在陜西省的某個酒吧內喝酒的時候和李雷(化名)發生了沖突,李雷和朋友從王浪身邊走過的時候,李雷認為王浪是在故意瞪著自己,於是上前質問,並且拿起煙灰缸扔向王浪,兩個人因此發生爭執,並且扭打在壹起,隨後各執酒瓶相繼倒地,雙方同時敲碎了酒瓶,王浪在和李雷爭執扭打的過程當中,將破碎的酒瓶刺進了李雷的心臟,最終導致李雷搶救無效死亡。

被害人李雷無端滋事在先,雙方發生沖突之後,李雷和王浪扭打在壹起的過程當中,王浪曾經多次賠禮道歉,但李雷據不接受,事後李雷情緒激動,將手中的酒瓶敲碎,壹只手掐住王浪的脖子,並且兩次揚言要弄死他,王朗覺得自己的生命遇到了威脅,並且說這是他覺得自己遇到最危險的時刻,於是拿起酒瓶反擊,王浪表示,自己並不知道手中的酒瓶是什麽時候破碎的,在二審庭審當中,王浪含淚發問,如果不反擊,自己遇到這樣的情況,到底該如何處理?

在監控視頻當中顯示,李雷拿煙灰缸扔向王浪的時候,王浪當即拿起了酒瓶,但王浪表示自己是為了壯膽,法院認為李雷只是輕微的暴力行為,而王浪屬於防衛過當。

在壹審判決當中,鹹陽中院認為,本案件雖然是由李雷引起的,但是王浪的行為並不屬於正當防衛,也算不上防衛過當,所以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浪有期徒刑九年,9月25日,二審開庭迎來最終判決,陜西高院經審理認為,王浪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改判王浪有期徒刑五年。王浪的父親表示,對案件的終審結果不能接受,將繼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