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美國政治庇護如何申請美國政治庇護綠卡
美國移民法首先區分難民和政治庇護。所謂難民,按照美國移民法中1980難民法案的解釋是指某個人,由於他或她的種族,宗教信仰,國籍,參加某壹特定社會團體,或其政治觀點,在母國受到迫害或有可以信服的理由擔心受迫害,不能或不願意返回他或她的原國籍所在國。美國移民法對在國外的難民申請者和到達美國國境的申請者規定了不同的申請程序,後者(到達美國國境者)被稱為政治庇護。
對於沒有身份的人來說,首次申請政治BH有壹樣好處,就是在獲得批準拿綠卡前,可以獲得壹個合法的臨時身份。這個臨時身份等同於有身份,可以考駕照、買車、銀行開戶、正常找工作等。
第壹步:獲得簽證,申請人進入美國國境
第二步:提出申請
通常,壹個人必須在進入美國國境後壹年內提出政治庇護申請。這個截至日期從申請人最後壹次進入美國國境之日起算。申請人的配偶或21歲以下的未成年孩子如果也在美國,申請人可以同時把他們列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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