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級別警察的具體職務?
各個級別警察的具體職務:
中國大陸警方按照警銜來劃分,分成5等13級。
1、總警監,全國就3人,統領全國公安、武警工作。
2、副總警監,是公安部副部長們。
3、壹級警監:公安部、司法部正局級,省廳、局廳級,壹般為省級警察的1號領導,統領全省公安工作。
4、二級警監:公安部、司法部副局級,省廳、局副廳級 ,壹般為省級警察的副職領導,協助公安廳長的工作,分管相關警察業務工作。
5、三級警監:省廳、局單位正處,地市局局長,統領壹個地區的公安工作。
6、壹級警督:省廳、局副處、正科,地市局副局,大部分的中小地市公安壹把手都是這個警銜。
7、二級警督:省廳、局正科、副科,地市局處級,壹般為公安的中層領導,以上警銜的警察壹般都是領導警察的“官”。
8、三級警督:省廳正科級以下,地市局處級以下,壹般民警有的靠年限,最高也能到這個警銜。
9、警司,_各級別科員,壹般警察,大部分的基層民警是這些人。承擔著比如接待報案人員,拘留嫌疑人,通知家屬認屍,陪同認屍,舉證調查,以及問訊等等。而領導壹般不直接幹這些業務。所以,中國大陸警察的中堅力量是這部分人。
10、警員:剛剛進入警察隊伍的年輕人,以及在警察學校上學的學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