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地建設烘幹塔可以嗎
法律分析:養殖設施農用地可以建設烘幹塔,但是,必須是壹般耕地,同時還需要經過審批才行。糧食烘幹機的選擇與配置按谷物與氣流相對運動方向,烘幹機可分為橫流、混流、順流、逆流及順逆流、混逆流、順混流等型式。隨著糧種的改進、單產的提高和國家對糧食烘幹設備的投資增加,建設大、中、小型糧食烘幹設施的越來越多。能否選配質量高、使用壽命長、經濟實用、可靠性好和自動化程度高的烘幹機至關重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列耕地應當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壹)經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的糧、棉、油、糖等重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內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和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三)蔬菜生產基地;(四)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五)國務院規定應當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壹般應當占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體比例由國務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耕地實際情況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