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有什麽補貼
(二)租金補貼。企業成立時間在三年內,在校及畢業5年內的中專以上學歷的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的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企業有員工繳納社保滿壹個月以上,創辦初創企業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可申請租金補貼。租金補貼直接補助到所創辦企業,每戶每年5000元,累計不超過3年。
(三)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為招用人員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並與招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初創企業,按初創企業招用人數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補貼標準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每戶企業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壹、稅收優惠政策:
1、凡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當地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即:免稅)。
2、新成立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的行業除外),當年安置待業人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免納所得稅3年。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二、除此之外,具體不同的行業還有不同的稅務優惠:
1、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後,可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
2、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後,第壹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 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後,可免征企業所得稅壹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五條,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是指合夥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承擔責任的普通合夥企業。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未作規定的,適用本章第壹節至第五節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