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兩等於幾錢?
壹兩等於十錢。
中國古代以銖、兩、斤、鈞、石作為重量單位。
漢代、晉代:1斤=16兩,1兩=4分,1分=6銖。
宋代:1斤=16兩,1兩=10錢,1錢=10分,1分=10厘,1厘=10毫。 ?
元,明,清沿用宋制,沒有變動。
擴展資料:
自《漢書·律歷誌》把銖、兩、斤、鈞、石這五個單位命名為五權之後,名稱就比較壹致起來,直至唐代都沒有改變。其進位方法頗值壹提: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
關於使用兩以下的錢、分、厘、毫、絲、忽等小單位。南朝 梁?陶弘景《名醫別錄》曾說:“分劑之名,古與今異,古無分之名,今則以十黍為壹銖,六銖為壹分,四分成壹兩。”
唐·蘇敬註雲:“六銖為壹分,即二錢半也。”可見自唐代起已把本作為貨幣的“錢”當作重量單位,並且“積十錢為壹兩”,但那時分的進位還沒有確定為錢的十分之壹。
再說分、厘、毫、絲、忽等,原是小數名稱,後從長度借用為重量單位名稱,自宋代開始定為錢的十退小單位。宋代權衡的改制廢棄了銖、絫、黍等名稱,其重量單位名稱自大到小依次為石、鈞、斤、兩、錢、分、厘、毫、絲、忽,其進位方法已如前述。
宋制衡量壹直沿用至元明清,很少改易。但有壹點須指出,宋元明清之醫方,凡言“分”者,是分厘之“分”,而晉唐時壹分則為兩錢半,二者不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