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換屆選舉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概念:我國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指本屆人民代表大會及其選舉的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組成人員的任期已經屆滿,依法選舉新壹屆人大代表,並由新壹屆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新壹屆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組成人員的法律行為。根據選舉法、地方組織法的規定,選舉新壹屆人大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組成人員,要堅持政黨和主席團、選民和代表依法提名候選人,無記名投票和差額選舉等規定。在我國,各級人大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組成人員每五年屆選舉壹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第壹條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制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第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堅持中國***產黨的領導,堅持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嚴格依法辦事。
第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壹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五條 每壹選民在壹次選舉中只有壹個投票權。
第六條 人民解放軍單獨進行選舉,選舉辦法另訂。
第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應當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基層代表,特別是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代表;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並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歸僑人數較多地區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應當有適當名額的歸僑代表。旅居國外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在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期間在國內的,可以參加原籍地或者出國前居住地的選舉。
第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由國庫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