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示藥品劃線的目的
目的:探討高警示藥品標識在患者用藥安全及減少護理差錯的作用及效果。
目的
為進壹步加強高警示藥品管理,確保患者用藥安全、防止用藥差錯發生,促進高警示藥品合理使用,減少不良反應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高警示藥品(舊稱高危藥品)——是指藥理作用顯著且迅速、壹旦使用不當可對人造成嚴重傷害和死亡的藥品。
高危藥品包括高濃度電解質制劑、肌肉松弛劑及細胞毒類藥品等。
通過由全國23家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參與的“高警示藥品目錄遴選調研項目”。借鑒美國用藥安全研究所(ISMP) 高警示藥品目錄,同時結合我國國情,增加了對育齡人群有生殖毒性的藥品(如阿維A、異維A酸等)、靜脈途徑給藥的茶堿類藥物兩類藥品種類以及阿托品註射液(5mg/ml)、高錳酸鉀外用制劑、凝血酶凍幹粉和註射用三氧化二_四類藥品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