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是指哪三定
三定主要指定部門職責、定內設機構、定人員編制。“三定”規定是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而對國務院所屬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等所作規定的簡稱。該規定是國務院的規範性文件,是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
三定方案是對壹個部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等三大內容進行確定。
三定具體是指:定機構、定職能、定編制。
"三定方案"是具有壹定法律效力的規範性文件,是體制內每壹個單位的身份證、戶口簿。
過去,只有黨政機關叫“三定方案”,所有的事業單位都叫“九定方案”,是對三定的具體和延伸。
壹個單位的發展前景好不好,與三定方案有直接關系。
壹是定機構,就是確定行使職責的部門,包括機構名稱、機構性質、經費來源等。
機構性質是指單位是黨委機關,還是政府工作部門,是行政單位,還是事業單位。
經費來源,又叫做財政供養,是黨政機關是地方財政全額供養,這沒得說,事業單位還有全額供給、差額供給、自收自支三個分類。
當然,事業單位改革後,以全額供給為主,差額基本都要改全額,除鄉鎮衛生院等極少數單位外,不允許財政差額供給,更不允許成立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
二是定職能,就是規定這個單位是幹什麽,有什麽具體職能。
機構的職能,包括行政審批事項,公***服務事項,以及事業單位承擔的公益服務事項。
按職能需要,設立內設機構和科(處、股)室,並細分其職能範圍。
三是定編制,是確定單位的編制數以及領導職數。
定崗定編,根據職能確定單位崗位需要,根據崗位確定領導職數和編制數量性質,由組織和人社部門根據編制配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