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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行業有哪些項目

醫療行業包括醫院所有的人事以及設備耗材使用購買和為醫院服務的耗材、設備銷售和設備維修公司,具體包括醫療器械、醫藥藥品、生物制品、保健品及營養食品、體檢、診療、醫療保險、陪診、海外醫療這9大類。 壹、基本醫療服務項目有哪些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是指符合下列條件的各種醫療技術勞務項目和采用醫療儀器、設備與醫用材料進行的診斷、治療項目:

1、臨床診療必需、安全有效、費用適宜的診療項目;

2、由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的診療項目;

3、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醫療服務範圍內的診療項目。 二、什麽是醫療保險行業

1、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參保人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壹種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具有風險***擔和補償損失兩大主要功能,即將集中在個體身上的由疾病風險所致的經濟損失分攤給所有參加保險的成員,並將集中起來的醫療保險資金用於補償由於疾病風險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2、醫療保險可分為廣義的醫療保險和狹義的醫療保險。狹義的醫療保險即其字面意思,僅指對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保險;廣義的醫療保險又稱健康保險,保障的範圍不僅包含因疾病引起的醫療費,還包括健康體檢、預防保健等項目,範圍更廣,待遇更高,可更有效的促進和維護參保人的身心健康。 三、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嗎?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貫徹兩個條例擴大社會保障覆蓋範圍加強基金征繳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10號)規定,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農民合同制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將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壹次性發給本人。

四、職工醫療保險多久期限

根據原勞動部1994年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規定,醫療期是指用人單位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九條 單位或者個人設置醫療機構,按照國務院的規定應當辦理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並取得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第十條 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設置申請書;

(二)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選址報告和建築設計平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