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懷亮的介紹
李懷亮,男,2001年8月7日,他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為了阻止壹起故意殺人案的被害人親屬上訪,副院長口頭“承諾”對該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懷亮判死刑。雖然判決因證據不足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李懷亮被羈押時間長達12年之久。2013年4月25日下午,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在經歷了壹整天的庭審後,當庭宣告“李懷亮無罪,立即釋放”。12013年11月1日下午三點,李懷亮“死刑保證書”刑事附帶民事上訴案,在平頂山中院二審宣判。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庭宣判,駁回受害人民事部分上訴,維持原判。12擔任李懷亮無罪釋放的辯護律師,是北京王永傑律師和藺文財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