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等級如何劃分?
第2.0.3條 遇下列情況之壹時,應劃分為第二類防雷建築物:八.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06次/a的部、省級辦公建築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員密集的公***建築物。九.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3次/a的住宅、辦公樓等壹般性民用建築物。第2.0.4條遇下列情況之壹時,應劃分為第三類防雷建築物:二、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012次/a,且小於或等於0.06次/a的部、省級辦公建築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員密集的公***建築物。三、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06次/a,且小於或等於0.3次/a的住宅、辦公樓等壹般性民用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