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意見:小學班額控制在40人以內
不得擅自決定招生範圍
城市公辦學校要按照劃定的學區做好招生工作,不得擅自跨學區招生,不得擅自決定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和招生辦法。未經市教育局批準,任何學校不得以開辦特長班(含雙外語班)等名義跨學區招收學生。嚴禁學校以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等為名招收擇校生。
不得變相搶奪生源舉辦“占坑班”
任何小學招收適齡兒童入學時,學校只登記適齡兒童的學區、年齡等自然情況,不得采取或者變相采取筆試、面試等測試形式選拔學生入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學區適齡兒童入學。要做好“幼小”銜接,不得根據學生已經掌握的課本知識的程度分班,不得隨意刪減教學內容、調整教學進度,積極為新入學的兒童創造適應小學生活的環境和條件。
任何公辦、民辦初中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入學工作禁止組織筆試、面試或任何變相形式的考試、考核,堅決杜絕“以分擇生”的行為。任何公辦、民辦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生源,不得變相搶奪生源舉辦“占坑班”,不得舉辦或與培訓機構聯合舉辦、委托舉辦生源預備班,不得委托各種社會培訓機構為其舉行選拔考試,不得以社會培訓機構提供的考試成績和推薦的名單為依據招收學生。擇校生或小升初不按規定入學的學生不得享受指標到校待遇。各學校不得為任何初中學校的招生提供動員、組織學生等服務,不得向學生及其家長作招生考試宣傳。
小學班額控制在40人以內,初中45人以內
根據本地區實際,合理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班級規模,班額控制在小學40人以內,初中45人以內。接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學校,如有困難可適當放寬班額。有條件的地區,逐步實行小班化教學,小學班額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額可安排35人左右。本著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小學和初中新生要采取陽光分班,班額差不得超過4人,其他年級原則上不得再重新編班。不得按學生學習成績分快慢班和編排學生座位,不得以創辦特色為名舉辦各類實驗班、重點班、特長班、補習班、奧數班等,不得以分層次教學的名義變相分快慢班和重點班。
大學附屬中小學原則上只招收本單位職工子女,因生源不足需要擴大招生範圍的,可在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壹劃定的學區內招生,並報市教育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