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發生3.1級地震,是什麽引起的?
緬甸3.1級地震並沒有造成很大的危害,2.5級以上人有感覺。大於3級,小於4.5級的稱為有感地震,這種地震人們能夠感覺到,但壹般不會造成破壞。地震是怎麽引起的呢?
壹、地震稱為地動地震動,顧名思義,就是使地殼在快速釋放能量過程中造成的震動。期間產生地震波的壹種自然現象。由於地球在不停的自轉和公轉,其內部物質也在不停的進行翻運,所以也要在地球表面的地殼或者說巖石圈也在不斷地生成演變和運動,這就促成了全球性地殼構造運動。
二、全球巖石圈被劃分為6大板塊,歐亞、太平洋、美洲、印度洋、非洲和南極洲板塊。
板塊與板塊的交界處,就是地殼活動比較活躍的地帶,也是火山地震較為集中的地帶。地震按照形成的原因分為構造地震、火山、地震、塌陷、地震和誘發地震這4種火山,地震就是火山和巖漿活動造成的地殼震動塌陷,地震是指地下的巖層被水溶蝕而形成空洞,當這些空洞使得表層的掩體得不到足夠的支持而塌陷時造成的震動。
三、誘發地震是指由於人類的壹些活動,比如地下核試驗、地下爆破等等引發的地震。而90%以上的地震都是由地殼運動所造成的構造地震,地殼內部不停發生變化,產生力的作用使地殼巖層變形斷裂錯動,把長期累積起來的能量急劇釋放出來,以地震波的形式向四面八方傳播出去,引起地動山搖,成為構造地震。它的特點是活動頻繁延續,時間長,涉及範圍廣,破壞性強。我們所熟知的那些特大地震,比如唐山大地震、汶川大地震等都屬於這壹類。
不知道大家對地震還有什麽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