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山西長治苯胺泄漏事故的市長道歉
2013年1月7日,山西官方首次明確回應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苯胺泄漏事故。山西省長治市長張保表示,事故在12月31日發生,直到1月5日才得以披露,主要是因為當地政府對汙染事故嚴重性認識不足,因此向公眾道歉。 然而這壹聲道歉,卻引來更多不滿和追問。有網友質疑,調查結果含糊其詞,道歉不能抵消上百萬民眾過去幾天的恐慌和憤怒。
據張保介紹,苯胺泄漏事故發生後,企業上報苯胺外泄量只有1到1.5噸,數量較小。因此,當地政府判斷事故只是壹般性安全生產事故,企業能有效處置,不會形成大事故。此外,當地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沒有想到事故出現是由於企業對自身設備、設施管理不善,致使外泄苯胺通過雨水、汙水管道流入濁漳河,造成汙染。也沒有想到壹般性安全事故能延伸成環境汙染大事故。
張保表示,上述情況反映出當地政府對環保汙染認識不夠、警惕性不高,對汙染物進入濁漳河造成的汙染認識不足,對此表示道歉。
由此可以看出,長治市政府在第壹時間知悉事故,但未按規定上報山西省政府;在五天之內,長治地方政府只是力圖將汙染攔截在市境之內,最終事態無法控制、毒水已流出市境(同時是省境),當地才匆忙上報。
按照長治市政府的邏輯,如果事故在市境內能夠“處理掉”,公眾最終都不可能知道曾經有過此事。問題是,長治市政府這種自作聰明、自私地“捂”的做法,在這種大的環境事件面前,顯得何其無知;在上百萬下遊居民的生命健康面前,長治市政府遲報的做法,又顯得何其無畏。
對於長治市長張保表示道歉,新華微評稱,好壹個輕描淡寫!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等國法黨紀對領導幹部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明文規定要引咎辭職。此次汙染損失不重大嗎?
此外,在事故遲報的五天中,下遊居民是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喝過受汙染的水?此問題現在還沒有權威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