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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調整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蘇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按4250元執行,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暫按21821元執行。

1、根據國家和省的規定,支付工資基數的上下限分別由去年全省城鎮全能型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和60%確定。員工以上壹年的平均工資收入作為工資支付的基數。如果我去年的平均工資收入高於省公布的當年度工資支付上限,以上限應使用作為工資支付基數;低於最低限額的,以最低限額為基礎支付工資。靈活職工可在省公布的當年度支付工資基數上限和下限之間選擇適當的支付工資基數等級。

2、過去,江蘇實行社會保險年度,從當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根據推進國家統籌規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要求,江蘇不再實行社會保險年,而是與國內大部分省份實行相同的自然年做法,這也符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做法。

3、工資基數的上下限標準應在省統計部門公布上壹年度省相關工資數據後公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全國各省工資基數上限和下限未作調整。根據國家統壹部署要求,從今年起,原則上各省份應在兩年內將工資基數下限過渡到正常標準。結合江蘇實際情況,將江蘇轉型分為三年:的最低標準支付工資基數在2021年是3800元(實際執行金額超過4100元人民幣),2022年付款最低標準的基礎是4250元(實際執行金額預計4500元左右),並將過渡到2023年的國家標準。此外,由於江蘇省統計部門沒有發布相關的工資數據全省2021年,支付工資基數的上限為明年暫時調整參照前壹年的21821元增加,將正式發布後,相關數據是顯而易見的。

4、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標準與全省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掛鉤是國家統壹政策,是保障參保人員權益和維持待遇水平合理增長的重要舉措。平均工資水平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繳費工資基數應當隨之逐步提高。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遵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工資基數的提高也將直接提高養老保險待遇的初始計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