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測繪法什麽時候實行
201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和國測繪法》已由中華人民***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2017年4月27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和國測繪法》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和國測繪法》是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服務,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而制定的。
單位進行測繪所需條件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方可從事測繪活動:
1、有法人資格;
2、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4、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綜上所述,新修訂的測繪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測繪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服務,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測繪,是指對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設施的形狀、大小、空間位置及其屬性等進行測定、采集、表述,以及對獲取的數據、信息、成果進行處理和提供的活動。
第六十八條
本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