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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超市消防工作如何開展?

壹、 管理組織

1、 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 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壹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助消防第壹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章制度,並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 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 防火監督制度

1、 商場在營業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 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 按消防法規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占、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厘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卷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 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後,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並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 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竈、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竈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規操作。

6、 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於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周不得少於壹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進行。

7、 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時間結束後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 專櫃裝修必須按照《專櫃裝修管理規定》執行,嚴禁在商場營業時動火作業,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方可動火。

9、 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準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並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 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布置宣傳內容。

11、 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12、 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余各部門的消防骨幹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 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於壹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三、 處罰

1、 防火督察組負責消防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對違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規定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2、 各部門負責人不履行本部門防火責任,不簽訂防火責任協議書者,公司根據情節輕重,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100-200元或降職處理。

3、 防火督察組履行防火責任,違背職責時,公司根據情節,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50-100元、降職、辭退處理。

4、 營業時間後,不關閉電源者、埋壓、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營業時間將安全門上鎖者、拒不執行消防隱患整改者,給予書面警告壹次,100-300元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後果者,可作辭退、扣除當月工資處理。

5、 在商場內吸煙、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者,可給予書面警告壹次、100-500元罰款。造成後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 發現火警不報告,不及時撲救、逃跑者給予除名,扣除當月工資處理,情節嚴重造成後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 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倉庫防火管理規定》、《臨時動火管理規定》、《專櫃裝修管理規定》者,給予罰款100-500元並除名。造成後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8、 不遵守商場用電管理規定,私自亂拉亂接電源者,使用大功率電器時擅自離開者,給予100-500元罰款,並書面警告。

9、 消防監控值班員玩忽職守,違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者,給予50-1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0、 違反液化氣竈操作規程,可給予100-5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1、 積極參加消防工作,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認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並通報表揚。

12、 積極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表現突出、成績優秀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並通報表揚。

13、 對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貢獻,提出好的建議和措施被采納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並通報表揚。

14、 及時發現火災,及時撲救,給商場挽回重大損失者,給予200-500元獎勵,並通報表揚或升職、加薪。

15、 年終進行消防工作評比,對表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100-200元獎勵。

16、 以上制度沒有規定到的,按《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條例》執行。

17、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門員工遵守執行。

四、 消防培訓、教育管理規定

1、 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員工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安全知識,滅火技能的培訓、教育工作,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

2、 商場各部門處長必須積極配合、協助組織本部門的員工,參加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3、 商場員工必須經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對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可進行補考,補考成績不合格者給予相應的處罰。對無故不培訓、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據公司的消防管理體制進行處罰。

4、 防火督察組負責員工消防培訓,考核資料存檔,並將考核成績送交公司人事部備。作為員工升、降、留、退的參考依據。

5、 防火督察組,每月不得少於壹次對各部門新入職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各部門新入職員工必須經消防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

6、 防火督察組,每月不得少於壹次對各部門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抽查,測試,對測試不合格者,必須重新培訓、考核。不合格者,根據消防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7、 對重點部門、部位工作崗位的員工(如液化氣竈、電工、電焊、倉庫管理員),每年內部門培訓不少於兩次,且須送消防局培訓,持證上崗。

8、 商場所有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積極參加消防知識的培訓,參加滅火技能的訓練,每月不得少於兩三次,防火督察組將培訓、訓練資料存檔。

五、 商場臨時動火管理規定

為保證商場正常營業時間的消防安全,確保商場的正常營業跌序,根據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關消防法規制定以下規定。

1、 嚴禁商場正常營業時,在沒有取得防火督察組同意,無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電焊、氧焊、切割等動火作業。

2、 如非必要在商場內營業時間進行動火作業,必須通知防火督察組人員,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嚴格遵守動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規程。

3、 動火前“七不”即:

u 防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u 周圍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u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經洗刷幹凈,排除殘余的油質不動火。

u 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未經排除不動火。

u 在高空進行焊接、切割、動火作業時,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的不動火。

u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

u 未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4、 動火前“四要”

u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u 發生意外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u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u 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必須經常註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5、 動火後,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以上規定希施工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如違反其中任何壹條,根據情節輕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進行處理。以上規定自發布之日實施生效。

六、 熟食部防火須知

1、 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氣等,煤氣是可燃液體,具有壹定的火災危險。

2、 因鋼瓶、油路管道腐蝕或連接導管老化破裂,以及爐竈鋼瓶的附屬件不合格或損壞失靈,造成液化氣泄漏引發火災,鋼瓶與熱源太近或充氣過量,可導致瓶體破裂引發爆炸,隨意傾倒液化氣殘液,搬運移動氣瓶過猛,撞擊產生火花導致爆炸。

3、 在爐竈上燉煮各種食品時,浮在上面的油質溢出鍋外,遇火燃燒,油炸食品進油過及油鍋擱置不穩時溢出遇火燃燒或油鍋加熱時間過長,油溫超過油的自然點起火。

4、 燉煮各種食品,湯類時,應有專人看管,湯不易過滿,預防外溢,油炸食品時,油不能放得過滿,在沸騰時應降低爐溫,油炸食品時,油不能放得過滿,預防外溢。油溫達到適當高度應放入菜肴,食品,與油炸起火時特別註意不可向鍋內澆水,應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滅火。

5、 液化燃氣爐點火時,有自動裝置的可先開氣閥門,然後,采用爐具上的點火開關,使用完畢,應先關氣閥,再關爐具開關。

6、 發現漏氣,應立即關閉開關,采取通風措施,熄滅火源禁止開關電氣設備,通知維修部、防損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試漏。應用肥皂水做試漏試驗,發現問題要及時排除。

7、 熟食部員工應嚴格按廚房設備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程序作業,並做到人離火滅。有問題及時提出改正。下班時,關閉所有氣體開關,電源,要專人負責,並做好記錄。

七、 義務消防隊

1、 義務消防隊的性質

義務消防隊是壹支群眾性的不脫離生產同火災事故作鬥爭的消防隊伍,是在本單位黨政領導下,在公安保衛部門和專職消防隊伍的指導下,聯系群眾、宣傳群眾,開展防火工作,對火災進行撲救的壹支有組織的戰鬥隊伍。

2、 義務消防隊的工作任務

u 貫徹執行消防工作任務、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規則制度、辦法,協助本單位發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訂防火約帶頭執行,發現問題耐心教育和幫助群眾及時糾正。

u 經常開展防火宣傳,提高職工群眾防火觀念和防火自覺性,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普及防火與滅火常識宣傳教育。

u 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嚴格控制火源,妥善處理易燃易爆物品協助本單位整改火險隱患,堵塞火險漏泄和防止火災發生。

u 撲救火災。發生火災時,要積極投稿滅火戰鬥並組織群眾***同撲救。有公安、企業專職消防隊的地區、單位,應在公安、企業專職消防隊的統壹指揮下,進行戰鬥。

u 對消防器材負責維修、保養、並教育職工群眾不能挪作他用、以保證器材的完整好用。

u 在公安保衛部門領導下,積極追查火災發生的原因,研究發生火災的規律和特點,總結實踐經驗,改進措施、克服缺點、加強工作。

要完成這些工作,必須有壹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證,壹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開壹次工作會議,分析形式、總結工作、表揚好人好事,布置下壹步工作。加強領導落實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開展。不斷鞏固發展,為保衛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更大的貢獻。

3、 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分工

義務消防隊應設正副隊長指導員,在防火工作上應跟進不同情況,***同負責,適當分工。在滅火工作上,壹般應劃分為以下幾個小組:

火災報警組 當發現起火時,應迅速而沈著的起火單位、部門和名稱、起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等立即報告隊長外,還應發出火警訊號並迅速向當地消防隊或公安衛部門報告,把消防車和消防人員引進火場。

滅火戰鬥組 當聽到火災報警時,消防隊員要立即攜帶消防工具,迅速到達火場,組織群眾進行供水或搬其他滅火劑,保證滅火需要。

火場供水組 接到報警後,立即帶上供水工具,迅速到達火場,組織群眾進行供水或搬其他滅火劑,保證滅火需要。

搶救組 發生火災時,本著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迅速向起火單位的知情人問清火場內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學危險物品或貴重物資受到火災威脅,如有威脅,應問明其所在地點,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 義務消防隊的政治學習與業務訓練

義務消防隊必須圍繞黨中心工作,努力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加強整頓紀律作風和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時還要學習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懂得安全檢查是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覺性。進行消防義務訓練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須的,要按照嚴格訓練,嚴格要求的原則,積極開展業務訓練,要努力學習消防工作的方針、任務和各種消防法規、法令、邊學、邊議、邊練的方法,認真學習嚴格訓練各種滅火戰鬥方法與滅火器材的使用,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滅火戰鬥能力。建立健全學習制度。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習制度。跟隨各地實踐,壹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壹個月內進行壹次政治學習或業務訓練,要切實可行,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