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員鄭福浩什麽時候犧牲的
飛行員鄭福浩22年3月1日犧牲的。
鄭福浩,海軍特級飛行員,22年3月1日,執行飛行任務時飛機發生故障為了百姓的安全放棄了彈射逃生的機會壯烈犧牲年僅30歲。
鄭福浩烈士在夜間實戰訓練時壯烈犧牲,他是海軍戰鬥機飛行員。3月16日15時許,蒼穹陰沈,小雨瀝瀝,東阿交警鐵騎以最高禮節迎護東阿籍烈士鄭福浩魂歸故裏。年僅30歲,離家才是少年之身,歸來以是報國之軀,向烈士致敬。
乘坐飛機的註意事項
壹、火種類(打火機、火柴、點煙器等)禁止隨身攜帶或托運;煙花爆竹類,屬易燃易爆物品,同樣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藏匿火種乘機,將會面臨5000元以下罰款甚至行政拘留。
二、洗漱用品、化妝品、剃須泡沫等都屬於液態物品,按規定瓶體外包裝(而不是裏面剩余部分)不超過100ml的可以隨身攜帶上飛機,超量的必須辦理托運。花露水等驅蚊產品含有酒精成分,屬於易燃液體,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辦理托運。
三、乘機需要攜帶含有鋰電池的電子設備(如手提電腦、照相機、便攜式攝像機等)、電子醫療裝置等物品,這類物品配套的備用鋰電池只能隨身攜帶。
內含鋰離子電池的設備,可放置在托運行李及隨身行李中攜帶。內含的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可以攜帶;額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隨設備鋰離子電池,應經運營人(航空公司)批準;額定能量大於160Wh不可攜帶。
四、充電寶,額定能量需符合以下規定:標識要全面清晰,額定能量在100Wh(含)以下(壹般指不超20000mAh),可個人自用隨身攜帶,額定能量大於100Wh小於等於160Wh,獲得航空公司批準後每人最多可攜帶2塊,額定能量大於160Wh,不可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