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穩辦是屬於誰管
壹、維穩辦的設立與職能
維穩辦是地方黨委和政府為應對復雜多變的社會治安形勢而設立的專門機構。它負責協調處理涉及社會穩定的各種問題,包括社會治安、公***安全、民族宗教、群體性事件等方面。維穩辦的工作直接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對於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具有重要意義。
二、維穩辦的管理體系
維穩辦作為地方黨委和政府的直屬機構,其管理權限歸屬於地方黨委和政府。具體來說,維穩辦的設立、運行和管理,都需要遵循地方黨委和政府的決策和部署。同時,維穩辦也需要與相關部門和單位密切協作,***同維護社會穩定。
三、維穩辦的工作機制
維穩辦在工作中通常采用預防為主、綜合施策的原則。通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推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開展重點地區和領域的專項整治等措施,努力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此外,維穩辦還註重加強情報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四、維穩辦的挑戰與發展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和變革,維穩辦面臨著壹系列新的挑戰和問題。例如,如何有效應對網絡輿情、如何加強跨部門協作、如何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等。為此,維穩辦需要不斷創新工作理念和方法,加強隊伍建設和技術支撐,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
綜上所述:
維穩辦作為地方黨委和政府的直屬機構,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協調處理涉及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等工作。其管理體系歸屬於地方黨委和政府,工作機制註重預防為主、綜合施策。面對新的挑戰和問題,維穩辦需要不斷創新發展,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七條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同的上壹級人民政府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壹級人民政府***同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後,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並立即向上壹級人民政府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中華人民***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第六十七條規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報國務院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以及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