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史居平被抓了?
不是撤案,是“按程序辦?”
當日上午9時20分,史居平被法警押上法庭,頭發略顯花白的史居平回答公訴人、法官及其辯護人的問題時依然對答如流。公訴機關指控,其在處理壹起黑社會成員收取參賭人員貸款時采取暴力方式造成嚴重傷害案件,該案本應刑事立案卻被撤案處理,史居平在指示辦案人員或聽取辦案人員匯報時卻說:“案子能不能撤案?能撤案按程序辦。”壹些辦案人員也只能“心領神會。”而面對公訴人出示的大量證據及證人證言,史居平基本上當庭予以否認,對當事人委托他人請托事項的調查中,其在法庭上辯解稱,自己並未授意下屬徇私枉法,而是讓下屬“按程序辦”。“按程序辦”成為其在法庭上使用頻率很高的壹句話。
並非“黑社會”的保護傘?
庭審中,記者註意到公訴人提及的許多證人例如余海林、張文斌、羅曉峰等名字,均為此前審理的天水涉黑組織的成員,而史居平涉嫌的徇私枉法罪中,是這些成員作案後通過史居平極為親密的“小兄弟”——天水某汽修廠負責人霍小原從中協調以達到“逢兇化吉”的目的。
據受害人陳晉寧向檢察機關稱述:2008年,他在麥積區壹賭場向羅曉峰借了2萬元,後向其歸還了1萬,剩下的1萬元說好8天後歸還。第八天,羅曉峰在電話中索款時開始罵他,並約他到火葬場見面後,對方團夥成員直接開車將他撞倒,車上下來很多人持砍刀把他打昏,後被送到天水市人民醫院搶救,等他醒來時發現余海林也在旁邊,並威脅他不準做傷情鑒定,進行私了。他若不答應對方揚言要報復他的家人,他只好按照對方寫好的材料向派出所寫了不提出傷情鑒定的申請,並同意私了。
據公訴方指控,在這場賭場收貸的惡性案件中,陳晉寧被撞斷壹條腿,砍傷壹只手。而應該按刑事案件立案的這起涉黑案件,卻未經過局長辦公會研究,按撤案處理,致使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公訴機關宣讀的包括辦案民警、主管刑警隊長及多位證人證言,均稱時任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局長的史居平安排按撤案處理,而史居平本人卻對此予以否認,其是否為余海林等黑社會成員的“保護傘”值得關註。
異議警員被調走,不是報復?
據了解,在辦理壹些案件的過程中,負責查辦案件的秦州分局北關派出所刑警中隊長楊某認定壹起刑事案件不能以撤案處理,辦案民警稱撤案是史居平局長的指示,但楊某堅持己見說:“誰同意讓誰去簽字”,便拒絕在撤案書上簽字,數月後楊某被調離該崗位;在另壹起幾十人聚眾賭博、繳獲20余萬賭資的案件中,某派出所所長向史居平匯報時,卻遭到史居平“妳會不會工作”的問責,並要求罰款處理,把人不要帶到派出所。後因該所長堅持自己的觀點,數月後被調離所長崗位。當事警員認為,調動系被報復。但史居平在當天的庭審中,認為自己沒有授意或指示過如何處理這些案件,警員的調動屬於正常調動。
鑒於涉案的大量人證物證及多項罪名及多個案件,12月13日的庭審只進行了史居平涉嫌徇私枉法罪和受賄罪的壹部分。12月14日,法庭將繼續就史居平涉嫌犯罪的案件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