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三級財政是什麽意思
廣州市三級財政是指廣州市的財政收入按照三個級別進行支付。第壹級財政支付是將壹部分財政收入上繳給國家財政,由中央統壹調配給中央各部門和全國各個省級單位使用。第二級財政支付是將另壹部分財政收入上繳給廣東省財政,由廣東省統壹調配給全省各個市級單位使用。第三級財政支付是指將剩余的財政收入留在廣州市自用。
廣州市采用三級財政的主要原因是考慮到省內財政分配和抗災需要。相對而言,三級財政可以增加省級政府的話語權,因為再分配的數量不壹定與上交的數量完全對應。例如在廣東省,廣州市常年凈上交,被省府用於非珠扶貧項目。實行三級財政的地區往往是經常遭受自然災害的省份。如果只采用包稅方式,壹旦發生自然災害,省級政府很難有余錢追加補助給受災地區。而三級財政則可以由省級政府再分配,例如如果雅安沒有地震,成都可以多拿壹些財政資金;而如果發生地震,成都則會相應減少財政資金,而湛江如果沒有臺風,廣州可以多拿壹些財政資金;如果需要救災,廣州則會相應減少財政資金
廣州為什麽是三級財政?
為了深化中國各級政府的財政管理改革並促進經濟快速發展,1994年廣州市正式實施了三級財政制度。這壹改革背景是中央政府需要對地方政府的財政權力進行分散和管理改革。廣州市作為早期推行市級財政制度的城市之壹,在此基礎上開展了深入的財稅體制改革。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增強市級政府的財政自主權,優化地方政府的職責和權力,提高政府的效率和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