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的組織章程
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為確保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網絡營銷專業委員會(PCEM)(以下簡稱“本專業委員會”)的規範運作,促進中國網絡營銷的健康發展,依據《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章程》和《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工作條例。
第二條 本專業委員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在《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章程》指定範圍內從事各項活動。
第三條 本專業委員會系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其英文名稱為:Profasional Comette for E-Marketing of the 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縮寫:PCEM),業務上直接受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的領導,壹切行為均須符合《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四條 本專業委員會堅持實事求是、註重實效和民主協商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
第二章
職責與業務範圍
第五條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網絡營銷專業委員會(PCEM)系中國網絡營銷領域的行業自律性社團分支機構,其職能是:聯合國內有關網絡營銷廠商、服務商、應用企業,研究、教育及學術機構,相關媒體和專業人士,普及網絡營銷知識,研究、分析、總結網絡營銷創新方法、手段和思路,加強網絡營銷領域的橫向交流、探討和合作,支持推進企業商業模式創新和互聯網應用水平,支持推動中國網絡營銷實踐活動健康發展。
第六條 本專業委員會在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的授權指導下開展如下工作:
普及教育:總結國內外網絡營銷領域的實踐創新和理論創新,通過網站、媒體、論文、會議、論壇、評選、培訓、參觀等多種渠道、形式、活動,推動我國網絡營銷知識普及和交流,推進中國電子商務進程,特別提升我國傳統企業界的互聯網應用水平。 規範服務:根據我國電子商務、網絡營銷領域的發展需要,組織、制定、完善、實施網絡營銷服務商的服務項目、服務體系、質量標準、自律公約、發展規範,積極推動網絡營銷和諧氛圍建設、誠信體系建設。設立本專業委員會服務、支持、指導、監管的區域性網絡營銷服務中心,制定統壹體系、統壹標準、統壹規範,嚴格把關、謹慎發展、認真監督、強化管理,打造網絡營銷服務品牌機構; 市場維護:記錄、分析、研究、跟蹤企業具體實施、應用網絡營銷的模式、方法及市場行為,通過第三方監督、信息披露等手段及途徑促進網絡營銷市場運行環境的良性發展; 樹立標桿:通過表彰網絡營銷領域內的先進產品服務廠商、服務機構、實施應用企業及從業人員、專家,帶動網絡營銷和諧氛圍、誠信體系、創新品牌的建設; 投訴監督:接受企業、服務商以及公約、規範簽約單位的投訴,協調糾紛處理、維護各方權益、消除不良影響。通過行業自律、第三方監督、風險預警等手段及途徑促進網絡營銷和諧氛圍、誠信體系、運行環境的建設; 權益維護:維護網絡營銷實施、應用企業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企業投資權益保護、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培訓工作。 良性競爭:通過開展宣傳、引導、規範、協調工作,規避、處理專業領域內市場惡性競爭行為,確保網絡營銷持續、快速、穩定發展。 教育培訓:設立人才標準,大力培養促進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所需要的國際化、高素質、復合型網絡營銷人才。 代表網絡營銷領域內企業表達意見及主張,與政府及協會相關部門積極溝通,完成協會、政府機構、行業企業及其他機構要求完成的行業自律與發展方面的服務工作。 政府部門、中國電子商務協會交辦及會員托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專業委員會的會員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無論單位會員還是個人會員都是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專業委員會的條件、入會程序、會員享有的權利、履行的義務等均參照《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章程》第三章第八條至第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運作管理
第九條 本專業委員會的組織機構由會員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處等層次組成。
第十條 本專業委員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壹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依據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章程和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制定和修改本委員會的工作條例; 選舉和罷免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 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決定本專業委員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決定終止事宜和本專業委員會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常務委員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專業委員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常務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在預先提出申請的會員中選舉產生,單位會員的常務委員由該單位推薦。
第十四條 常務委員會的職權是: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預決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決定秘書處輔助工作人員的聘任; 領導本專業委員會開展工作;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常務委員會的換屆事宜按《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常務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七條 常務委員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定須經到會常務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本專業委員會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在本專業委員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50周歲;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有壹定社團工作經驗;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分;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九條 本專業委員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的任期按《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專業委員會將聘請有聲望的專家學者作本會的常年顧問或專家委員,對本專業委員會的各項工作進行專業指導。
第二十壹條 本專業委員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召集和主持常務委員會的會議和工作;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代表本專業委員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條 本專業委員會秘書處是本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設秘書長壹名,輔助工作人員若幹名。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落實實施第二章第六條規定的各項工作計劃、工作任務; 組織各會員機構開展有益於行業發展和會員利益的各項活動; 提出輔助工作人員聘用建議,報常務委員會批準後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負責監督本專業委員會經費運行; 負責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三條 上述各組織機構和本專業委員會開展的各項活動,均嚴格履行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的規定程序,不得超越程序擅自行事,同時接受並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和國民政部第23號令》第十二、十三、十四條之規定和《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第四條所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經費來源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 經費來源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返還給本專業委員會的會員會費; 在核準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接受捐贈、資助等收入; 利息;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條 經費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和國民政部第23號令第九條和《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第五條之規定進行。
第二十六條 本專業委員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七條 經費的使用
用於學術活動、會員權利中的開支或規範發展網絡營銷事業,不得挪作他用; 向協會繳納管理費; 本專業委員會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專業委員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九條 本專業委員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協會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條 使用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票據的按《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票據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壹條 本專業委員會所掌握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工作條例的解釋權屬本專業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第三十三條 本工作條例自報請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批準後生效,自本專業委員會正式註冊成立之日開始實施。